日前,浦城县临江镇村民裴某某未经审批,私自违规建房,经多次劝阻无效,3月16日上午,临江镇组织建设站、城管中队、国土所及村挂点领导、包村干部,紧急出动,对其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据悉,当事人裴某某在住宅建设时,没有相关的审批档案资料(该房屋建设占用土地共计98平方米,其中基本农保田98平方米),未取得临江镇发放的《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行为。
收到举报后,临江镇建设站第一时间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前后三次前去劝阻,当事人不听劝阻,并继续搭建,对此,临江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及《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13条,依法对已经盖好的地基进行强制拆除。
下一步,临江镇将继续对违建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秉持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的态度,加强巡逻,建立台账,从源头上杜绝乱搭乱建行为,以更严更实的工作标准来保障全镇的控违、拆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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