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凝聚共识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担当作为 奋力谱写司法行政新篇章

完善体制机制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加速‍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建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制度写入全面依法治市“两规则一细则”。市政府常务会坚持每两月一次会前学法。新任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均进行任前考试和宪法宣誓。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法治政府建设8大重点领域和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取得良好成效。联合市财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将依法治市专项经费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优化政府职能

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和调整政府行政权力事项103项,减少审批环节301个,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20%,市本级取消证明事项153项,各县(市、区)精简保留证明事项432项。

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参与制定了《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核的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列为市政府常务会议题。市政府聘请20名立法顾问作为宜春“立法智囊团”。

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全市共举办法治专题讲座1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8万余份,开展“法治体检”79次,帮助审查企业规章制度合同550余件。举办了首届“明月法治论坛”,邀请了全国知名法学专家,就依法行政、征地拆迁等工作为宜春法治政府建设建言献策。‍


加强制约监督

打造公正透明的行政执法体系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57个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调整了市本级29个行政执法单位156项随机抽查事项,2019年全市各部门使用率和录入检查结果数在全省设区市排名第一,市本级无一亮红灯。

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有效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成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网站,58个市直单位、6个县(市、区)网站为子网站的政府网站服务体系,率先在全省完成了网站集约化建设。引入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市33个市直单位、13个县(市、区)的政务新媒体进行第三方评估,要求其每两个工作日更新一次。‍


立足定纷止争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注重法治宣传实效。在原已设立法治频道的基础上,组建宜春政法融媒体中心,不断提升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引导力。创设了行政服务中心普法新模式,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置 “四个一”普法阵地。借助流动工会、驻外商会等平台,积极探索建立外出务工农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壮大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

健全纠纷化解机制。“访调对接”工作在丰城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全面铺开,成功化解信访事项矛盾纠纷。创建8个品牌调解室,樟树市“老卢调解室”和丰城市“村级调解室”工作事迹被“学习强国”刊发。继续推行医疗部门术前谈话第三方见证工作,2019年开展了术前第三方见证试点工作139例,无一纠纷。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整合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全业务”“全时空”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台融合”,2019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23件,同比增长26%,接听热线电话1163个,位列全省第三,群众满意率达99.31%。首批17个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在万载挂牌成立,把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环节直接延伸到老百姓家门口,第一时间协助化解行政争议。创新建立社区矫正“五管一”、安置帮教“四帮一”的联防联控机制,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