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隔離澳籍華人不戴口罩還要跑步怎麼看,像這類低素質人怎麼處理?

單小單


這個問題個人認為首先要把身份搞清楚,擁有外國籍的華人華裔到底算不算中國人?如果不算,這個問題就簡單了:比如自家孩子犯了錯,只要沒傷天害理,該懲罰的懲罰,該警醒的警醒,該包容的也要包容原諒;但別人家的孩子沒教育好,來撒野,我們沒義務去包容原諒,來了,那就要懂規矩,要麼就選擇別來!


胖公子3


不知道這種人哪來的優越感,去國外混了幾年加入了外國國籍,就以為是自由和人權的代表了嗎?既然那麼愛跑步,幹嘛不在澳大利亞繼續待著好好跑你的步,繞澳洲一圈都沒問題。

先不說加入外國國籍的原因是為何,既然已經加入了外國國籍,那按照我國《國籍法》規定,就相當於已經自動放棄中國國籍了。一個外國人,在這種危難時刻跑到中國來避難,國家看在你還有中國血統的份上,允許你回國。還想在國內搞個特權興風作浪?



素質低是一回事,但既然來了中國,別管知不知道中國法律,都必須遵守,誰都不例外。

這名女子應該慶幸,沒有跟社區防疫人員發生肢體衝突,也沒有衝出去跑步。所以警察過來只是當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否則,輕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規定,對其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重則根據最高院、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

①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引起傳染病傳播風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②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控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此時,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③如果該女子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

將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此時,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最後,

聽說這名女子因為這件事激怒了全國人民,已經被公司開除了,只能說是咎由自取!素質低還可以原諒,但不尊重中國的法律,那就只能後果自負了,不管你是誰!




法律人落楓


我真想不通,在今天的中國面前,還有炫耀自己是哪裡人的驕傲嗎?如果轉去二十年,自詡移民了,覺得比同胞富有,好象還有點理由。而今天的中國,今天的中國人,有誰有資格以外藉的心態,來蔑視自己的同胞呢?莫說是一個二千多萬人口的澳洲,就是美國,又怎麼樣呢?中華帝國這個睡獅,已經醒了。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人有資格蔑視中國。有些奇怪人,哪怕移民剛果,回來也覺不得了,可笑。就象身高一米的人,見了身高一米八的人,還……唉!真是可笑至極。現在,是移民中國,身為中國人而自豪的年代了。從現在起,至以後,都是這樣。任何一個地方的人,都不用我們去仰視。我們已經站起,過的日子,比地球任何一個地方,都幸福,都快樂,都讓人流連往返,不忍離去。驕傲吧!中國人。


萬偉


這充分說明我國是愛好和平的國家。否則像這類敗類。早都給攆出中國。但是這一類敗類。應該儘早滾出中國。


感嘆人生251


中國現在比國外差嗎?不差什麼吧!各種社會福利,還是很有保障的!所謂的社會精英,個人沒有接觸過,他們的生活狀態是怎樣的,個人不知道,不敢瞎說。只說說自己親眼所見,親耳所聽的吧。個人通過四川益路行公益活動,看到的社會最底層的兄弟姐妹的生活狀態。他們雖然窮,但是勤勞,勇敢,樂觀!對生活上的積極向上從未放棄!只不過命運這個大神,真的是給設定了。所以他們身患疾病,只有社會最低保障。也從未想過要主動給別人增加麻煩!他們和那個不管不顧的垃圾二手洋人比較的話,吃虧在善良!由此我思考過,善良是人性的缺陷嗎? 不應該是!如果善良是人性的缺陷,那現在這個社會,已經全是那種垃圾女人了!幸好,這種胎神婆娘只是極個別的!


添三同老1


祖國建設你不來,萬里送毒卻說愛——黃皮白心人。

首先澳籍華人從法律上來說並不是中國人,既然不是中國人我想更應該遵守中國的法律才是。什麼叫做黃皮白心?黃色人種,雖然是中國人的學業,但是骨子裡卻自視自己為外國人要求到國內之後,給予厚待,甚至是禮遇。

別忘了今天的中國早就不是幾十年前的中國,在沒有黃皮白心的人這幾十年間中國發展的依舊很好,在國際社會取得了矚目的成就和國際社會影響力,在中國疫情爆發之初,有哪些外籍華人積極響應回國支援的?國外疫情嚴重了,想起來自己還是留著中國人的血液要求回國,是否更應該感到慚愧?如果連最基本的隔離、自費、遵守中國法律都不能遵守,那麼這些人是否該歡迎回國?我想也值得思考。

我們歡迎同胞回家,但是我們不歡迎在外出現危險時才想到自己“家”好的人回來,甚至回家以後還要求父母格外關照!

而且據最新消息報道這位澳籍華人系屬於拜耳公司,目前該公司已對該女子進行辭退!不得不說,大快人心!


麋鹿說法


一副醜惡的嘴臉,我覺得相由心生,這女的看著就不舒服[捂臉]一個字該!


石小玲呀


驅逐出境,一個外國人沒必要慣著


彭城耀哥


建議這時候不管是來中國的,還是回中國的都應該要先隔離觀察才行!

每個城市都該設立幾個隔離觀察點,還有一個定點醫院!

隔離點可以選賓館,分三個檔次,讓被隔離人員自己選擇,隔離點按正常收費!如果確診!積極配合的醫院收不收費國家說了算!不配合的我覺得該收取一定費用!很多人很好沒有主觀意願回來圖什麼,也有少部分人就是回來就是奔免費醫療來的!上次新聞上的原重慶籍某女士一家不就是隱瞞病情,還有吃退燒藥回國的!

這次新聞上朋友圈裡說的,還有一個人國外回來,過成都,坐高鐵回了貴陽,現在發現是無症狀感染患者!

必須先隔離啊!

一趟路過,這就要害兩個城的人再隔離!他路過地方不知情的其他人又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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