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海默同志辞去白银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议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海默同志辞去白银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议

(2020年3月1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白银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海默同志辞去白银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白银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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