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市市场监管委出台的服务企业23条措施和扶持个体工商户10条措施,北辰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服务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业工作措施如下:
一、食品企业帮扶方面
1.实行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办、不见面”。申请人通过“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全程办理食品生产许可业务,纸质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提供保姆式许可审批服务。对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书到期,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办理完成的,有效期顺延至一级响应解除;对食品个体经营者所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到期,有效期可顺延至一级响应解除后30个工作日;食品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暂无法领取新证的,有效期顺延至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
2.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精准帮扶。对企业在行政许可、生产经营场所设计优化、风险点排查、人员指导培训等方面困难,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时间答疑解惑,实施点对点服务。依据企业需求,联系培训机构为食品生产企业免费提供复工风险防控在线培训服务,联系网络订餐平台为入驻的餐饮单位提供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护知识线上培训。
3.实施“你点我检”免费检测技术服务。 支持米面油、肉蛋奶等民生食品生产企业满负荷生产,加大市场供给,免费为企业提供一定批次的产品检测服务。
4.简化疫情防控期间办事流程。在保证食品安全前提下,对临时从事集体用餐配送服务的个体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备案管理。
5.推广“无接触”式餐饮服务。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外卖订餐服务,鼓励倡导就餐者打包离店食用,或选择外卖订餐服务。
责任部门:食品科 负责人:贾淑青 电话:26913918
二、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帮扶方面
6.提高药品经营许可审批效率。对新申办、变更以及到期申请换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及时安排现场验收和审批,加快办理速度。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办理完成的,有效期顺延至一级响应解除后10个工作日。
7.实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办理“网上办、不见面”。完善网上办事指南,开通业务办理专用微信账号,对有需求的企业指派专人全程跟进,一对一指导企业办理。
责任部门:药械科 负责人:崔伟 电话:26916773
三、特种设备企业帮扶方面
8.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在全面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基础上,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引导企业加强人员培训教育,落实岗前培训制度,配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9.简化企业检验检测流程,提质增速。协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涉及疫情防控需要以及复工复产的特种设备,简化企业报检程序,做到报检必检,集中优势力量加快检验。
10.提示企业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做到地方政府、监管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四位一体”反应灵敏、处置果断。聚焦医院、车站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电梯,联合维保单位和应急救援队及时处置电梯困人等突发情况。
责任部门:特监科 负责人:杨义林 电话:26891907
四、产品质量帮扶方面
11.加强审批政策帮扶。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服务,落实工业产品临时许可、告知承诺、延长许可期限等服务措施。
12.加强质量技术帮扶。对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质量技术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联系专业技术人员答疑解惑,帮助解决技术难题。
13.提供产品检验检测信息服务。 为复产转产企业的产品联系检验检测机构做到随送随检,向企业宣传减免质量检验检测服务收费的相关政策。
责任部门:质监科 负责人:王子刚 电话:26969138
五、政务服务帮扶方面
14.完善政务服务审批绿色通道,全面落实“网上办、不见面”。对列入疫情防控相关应急项目清单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全程跟踪指导,实行容缺后补、先行办理,保证企业及时复工复产复业。
15.延长行政许可和证照换发期限。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许可证和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办理1年以内的延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有效期届满不足12个月,可申请免考换证;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营业执照,允许在一级响应解除后再办理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延期登记。
16.放宽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限制。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场所涉及行政区划变更的,可以直接向经营场所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有主体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允许保留使用原名称字号、行业表述用语和组织形式。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否变更由经营者自主决定,需要变更名称的可不受一年内无特殊情形不能变更的限制。
17.设置现场办理专区。对有特殊需要进行现场办理的事项,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现场接收材料,现场审核并出具审批结果。
18.提供档案查询便捷服务。制作档案查询二维码,指导企业扫描后直接与档案查询工作人员对接,根据企业需要为其查询,做到“网上办、不见面”。开展档案查询预约服务,针对企业登记工作线上办理特点,做到随时传、随时查、随时打、随时用。
责任部门:政务服务科 负责人:陈洪梅 电话:86814628
信息档案科 负责人:付蕴秋 电话:26913903
六、知识产权帮扶方面
19.倡导“网上办”。对可以通过网上直接办理的商标注册缴费业务,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中国商标网”平台等“零见面”方式线上办理。
20.引导“预约办”。对无需紧急办理的商标业务,实行提前预约,规范准备材料,按照约定时间即办即走,减少等待逗留时间。完善后续服务,关注当事人商标办理进程,及时电话通知协助后续业务完成。
21.实行专利资助和费用减缴补助。根据《北辰区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对企业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给予资助,对企业发明专利维持年费给予资助。落实专利费用减缴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用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对企业发生的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给予补贴。
责任部门:知识产权科 负责人:冯国兵 电话:26921776
七、计量检定及标准制定帮扶方面
22.加强计量检定服务。与计量检定机构积极联系,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急需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需求,安排及时检定。宣传落实市计量院检定校准减免措施,市计量院对各单位报检的体温计免除检定校准费用,对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减免收费50%。
23.强化标准化工作支撑服务。为企业提供产品标准制定、修订咨询服务,并积极指导相关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公示。提供标准化咨询和标准文献查询服务。
责任部门:计量标准化科 负责人:楚润宏 电话:26891927
八、个体工商户帮扶方面
24.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网上办、零见面”等服务举措。通过依法对个体经营者予以豁免登记、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以及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报送时间至2020年年底等支持措施,为个体户新办和复产提供政策支持。
25.实行审慎监管。对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个体工商户,暂不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对个体工商户各类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体现包容审慎监管理念,违法违规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的,督促及时改正,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26.充分发挥个民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反馈至相关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协助其联系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借助“个体工商户抗击疫情复工复产用工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发布用工需求,帮助其进行用工招聘。
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负责人:各所所长
信用监管科 负责人:李金会 电话:26913953
个民协 负责人:李丹 电话:26913907
九、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帮扶方面
27.充分发挥驻场监督工作职能。发放《市场秩序监督员工作职责“明白纸”》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对驻场监督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明确市场秩序监督员职责,既当“监督员”又当“宣传员”、“疏导员”、“防疫员”,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督促商场、超市、菜市场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顺利复工复产。
28.通过价格监管手段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深入复工复产企业,针对规范疫情期间价格行为进行现场指导,重点引导防疫用品及原材料生产销售企业合理定价,减少企业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风险。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严查价格相关的支持复工复产优惠价费政策不落实或变相抵扣政策红利,以及向企业乱收费等行为。
责任部门:市场科 负责人:王世强 电话:26913919
价监科 负责人:刘春欣 电话:2689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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