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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商州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商州区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硬核”推进商州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具体措施》指出,区委将把支持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每年听取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政府将在公益保护工作经费、办案经费、鉴定费、设备配备等方面给予保障。各级领导干部不得插手、干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要积极支持区检察院排除、抵制对公益诉讼的干预。
《具体措施》要求,区直各部门、各镇办要充分认识检察公益诉讼对于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区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建立日常联系沟通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检察建议回复整改和出庭应诉工作。
该《具体措施》的出台,将对商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起到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作用。下一步, 商州区检察院将依托该制度,积极顺应检察公益诉讼的改革发展需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做强法律规定五大领域的公益诉讼。同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要求,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稳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商州区检察院 陈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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