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电波强度测定的“令和原年度无线设备试购测试的中间结果报告(3月期)”中公布的超过了“显著微弱”的容许值的无线设备(一部分摘录)
如果直接使用上述无线电设备,则违反了无线电法!49个无线电产品型号中有43个超出标准,日本总务省宣布“ 3月无线电设备试验的中期结果报告”
2020年3月13日,日本总务省综合通信基础局公布了“令和原年无线设备试购测试的中期结果报告(3月期)”。富士电视台将购买市场上销售的无线设备,并定期进行电波强度测定的“无线设备试购测试”,该实验将以市场上销售的无线设备为标准,包括市场上销售的无线设备、FM收发器、无线麦克风等。令和原年度预定在9月期、12月期、3月期实施三次。在本次公布的令和元年3月期,他们对49个型号产品进行了测量,结果43种无线发射装置(占比约88%)明显超过了“极低功率”的允许值。
《无线电法》规定的免无线电台许可证的``发射明显微弱的无线电波的无线电台''的允许值在物理上等同于噪声无线电波,以免对其他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或者设置为小于该值。
如果发射装置处于规定的极低发射功率的标准之内,则不需要电台执照,但是如果发射功率超过允许的值,则需要办理电台生产的许可证。
总务省定期购入不需要许可证的微弱基准内销售的无线设备,并定期实施对电波强度进行测定的“无线设备试购测试”。本次公布了“令和原年度无线设备试购测试的中间结果报告(3月期)”,公布了明显超过标准容许值的无线设备相关信息。
根据公开的资料显示,49种机型中(每种机型2台,共计98台),每种机型2台都没有达到“明显微弱”的标准,实际上达到了43种机型(约88%)。用途中包含了很多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东西,如收发器、遥控器、FM发射器、无线麦克风等。
从市场购买的49个型号(每个型号两个)的测量结果摘要。(来自MIC新闻)
另外,在对接受了微弱无线适合证明(ELP标志、性能证明标签)的无线设备进行测定的结果中,所有机型都明显满足了微弱的标准,但是对于没有记载制造业者名称、型号名称等的机型,所有机型都没有满足电波法规定的基准。
总务省规定,对于满足明显微弱标准的无线设备,作为“微弱无线适合证明”,有义务标注“ELP标志”和“性能证明标签”
source: hamlife.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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