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农产品
澳籍跑步女违反了我国抗击新冠疫情的措施,不执行隔离14天的规定,而且还不服从抗击疫情工作人员的规劝,甚至警察上门时还态度恶劣,目前已被公司开除。
该女子本科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后来到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读书。由此看来,该女子在国内应该尚有亲人。
如果该女子申请探亲签证,则有可能在国内逗留半年以内。
那么,该女子是否可以被驱逐出境呢?先来看她违反了什么规定。
3月15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表示,3月16日零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费用需自理。
因此,境外返京人员需隔离14天的规定应属于北京市地方政府部门规章的规定。该女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但并未触犯刑法,并不能对其处以刑罚。但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限期出境,就是由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离开我国国(边)境。限期出境属于责令自行离境,但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监督其离开。
驱逐出境,就是强迫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离开我国国(边)境,是比限期出境更为严厉的一种手段,需要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将其强制押解出境。
目前尚无处理结果公布,大家可以继续关注。
笔者认为,即使相关部门未对该女子采取“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处罚,该女子应该也会尽快回到澳洲。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