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對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案件要高度重視,依法追訴

最高檢召開檢委會研究

如何在檢察辦案中落細落實

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

以更優檢察績效

服務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大局


3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檢察委員會會議,結合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講話、指示精神,特別是3月18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審議關於開展檢察官業績考評工作的若干規定。最高檢檢察長張軍強調,要完善辦案質量、效率、效果相統一的檢察官業績考評體系,以更優的檢察辦案和績效管理服務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大局,把政治和業務融為一體,為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準確把握國內外疫情防控和經濟形勢的階段性變化,因時因勢調整工作著力點和應對舉措。檢察機關圍繞大局抓的工作與總書記的要求完全吻合,要持續進一步抓緊抓好。”就在3月17日,為應對形勢變化,最高檢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和涉疫情防控檢察業務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結合疫情防控新形勢,對檢察機關自身疫情防控提出進一步具體要求,同時圍繞服務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提出了“一攬子”針對性舉措。


“習近平總書記特別講到,國際疫情快速蔓延帶來的輸入性風險增加,要毫不放鬆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檢察機關對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案件要高度重視,無論境內外、任何國家公民,一律嚴格、規範適用我國法律辦理,涉嫌疫情防控犯罪均應依法追訴,依法懲處。”為應對輸入性風險增加的實際,張軍對檢察機關自身防控還進一步強調指出,“針對新情況,北京市、最高檢機關提出了防控工作新要求,大家一定要嚴格遵照執行。有親屬從國外回來,必須嚴格遵守北京市的統一規範,決不能搞任何變通!”


“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強調要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適應的經濟社會運行秩序,積極有序推進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我們要把中央政法委和‘兩高兩部’《關於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落到實處,通過檢察辦案促進復工復產。要抓緊制發充分履行檢察職能、促進、保障復工復產的典型案例,為各地辦理相關案件提供參照。”對於檢察機關服務復工復產大局,張軍還進一步提出要求,“針對中央提出的低風險地區之間的人員和貨物流動,必要的健康證明要做到全國互認,不得再設置障礙,不對人員採取隔離措施。檢察辦案要及時跟上,促進有關部門依法辦事,為商務人員往來提供便利,保障各類經貿活動正常開展。”


“檢察官業績考評,就是要聚焦如何更好地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把特殊時期的防控疫情要求,與正常形勢下的依法辦案、履行監督職責要求,都能細化落到每一個檢察院、每一個辦案部門和每一位檢察官,讓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差、是不是主動服務大局、是不是注重辦案‘三個效果’有機統一區別出來,提升辦案質量、效率、效果,真正做到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和檢察自覺。”會議經審議,一致同意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通過關於開展檢察官業績考評工作的若干規定,促進、保障疫期、疫後更加及時有效履行檢察職能,辦理好各類案件。會議最後,就檢察官業績考評工作的具體落實,張軍作了總結強調。


最高檢領導、檢委會專職委員、檢委會委員出席會議並提出意見建議。



來源 | 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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