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9日讯 (记者 吴佳佳)日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
《指引》提示,普通公众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时,建议不戴口罩;当处于人员密集场所时,在中、低风险地区应随身备用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应戴口罩。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与单位进出口等场所的工作人员,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高风险地区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指引》明确,新冠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为重点人员,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对于职业暴露人员,如普通门诊、病房等医务人员,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医务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的警察、保安、保洁等,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
《指引》强调,佩戴多个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护效果,反而增加呼吸阻力,并可能破坏密合性。各种对口罩的清洗、消毒等措施均无证据证明其有效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不可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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