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鐵飯碗”到底有多穩定?公務員:我們想辭職都很困難!

很多人考進公務員體制內都非常不容易了!居然還有人想辭職?很多人考公務員基本都圖個“穩定”。但是在小編身邊,還有一群已經考上公務員的考友,因為處於個人家庭種種原因,準備丟棄來之不易的”鐵飯碗“。而且因此事和領導鬧出些不愉快。

公務員“鐵飯碗”到底有多穩定?公務員:我們想辭職都很困難!

很多人會說:辭個職嘛,哪有那麼多繁瑣?多時想走就多時走。對於企業來說,可能還會好點,但是對於某些公務員朋友來說,想辭職就沒有那麼容易了!為什麼?且往下看。

新公務員法(2019年6月1日起施行)中有明確規定:

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比如說有些崗位規定服務期(招考公告裡面都會明確),有些崗位服務期為最低三年到五年年限,這個要求一般體現在邊遠地區和艱苦崗位中。如果恰好報的是此崗位,並且處於個人原因想辭職,是沒有辦法被辭退的,所以大家在選擇公務員崗位的時候,仔細常看公告要求。

根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即使你是新人,沒有在有服務年限限制的崗位工作,想辭職也是很困難的。一句話:不怕領導當真,就怕領導以此規定和你較真!

除了服務年限外,還有涉及到國政機密崗位、重要公務未處理完、接受審計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也是不能辭去公職的。這個就因人而異了。這類人一般都是身居重任,想辭職也不是一時半會那麼簡單。

那麼就會有很多人說:既然不能辭職,那我就不辭唄,考試換崗總可以了吧?

同樣的不可以!公務員法裡面規定,在職公務員報考其他崗位,最低服務年限是必須在該崗位的最低服務年限,不是在公務員系統的服務年限,即便新招錄單位同意你報考,加入原單位不給你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你也無法轉崗報考。所以選擇報考公務員崗位時,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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