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郭聊安全
國外輸入的病例,不付錢不給治,令其回國。放心吧,他們人人都有錢。我們如果真的給這些所謂“根本沒錢治”的人免費治療了,引發混亂是小事,他們回國後會大肆宣傳中國人何等愚蠢,而他何等聰明。
龍鳳乘祥
對於外籍人員在我國治療新冠狀病毒肺炎的費用問題,其實是有所區分的。
如果說是在我國境內感染的外籍人員,其治療期間所產生的的的費用完全由政府財政專項醫療救助承擔。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履行《國際衛生條例》的相關義務,也是東道國的人道主義關懷。另外一方面,我國所實施的是主動的積極防疫政策,力求找出所有的疑似和確診病例,並集中隔離收治,從而切斷傳染路徑。所以免費治療就是讓所有免除後顧之憂,積極配合防疫。
(世界衛生組織)
如果說是在入境過程中確認感染的外籍人員,其隔離治療期間所產生的費用需要也有三種情況。
- 第一種情況是如果其在我國境內繳納“醫療保險”,那麼其治療費用先由醫保報銷,剩下的費用給予醫療救助。
- 第二種情況是沒有繳納“醫療保險”的,其費用需要自理,如果購買了商業保險,那麼可以由商業保險報銷。
- 第三種情況就是如確有困難情況,那麼可以酌情給予相應的醫療救助。
根據保險來劃分治療費用是比較公平合理的,畢竟參保了,也應該享受到醫療保障的福利待遇。對於那些沒有參保的境外人員,一般入境後都會購買相應的商業醫療保險,而且在申請簽證是需要提供財產證明和工作證明,否則根本就無法申請下籤證,自然也就沒辦法入境。財產證明是保證入境不會因沒有收入來源而無法生活下去,所以是基本不可能出現無錢治療的情況。工作證明則是簽證申請人證明其有主要生活來源,同時也證明其擁有外國的醫療保險,其在境外的治療是可以回國報銷的。
(機場管控)
拒絕繳費治療的及特殊情況基本不大可能出現的,確有如果惡意拒絕繳費,那麼可能會通過法律渠道解決,並與其所在國使館取得聯繫。這將就影響其徵信,日後想要再申請簽證幾乎是不可能的。對於相關建立有完善徵信體系的國家的公民,如果發生這種情況,那麼也將會影響其在國內的徵信,生活會受到影像。至於那些已經繳納部分費用,但是病情嚴重,治療費用嚴重超標的境外患者,可以給予其相應的醫療救助。
(機場)
及時調整防疫救助政策,有助於限制境外人員入境,這不僅可以減輕國內的防疫壓力,同時也有助於保護那些有意前往我國的旅客。畢竟機場和航空器是人員比較密集的場所,容易發生交叉感染的情況,所以能夠最大限度限制人口的流動,是阻斷傳染路徑的主要手段。目前境外人員入境,都需要隔離14天,相的費用也都需要自理。這打消了很多人入境的念頭,甚至本國海外公民回國也受到影響。疫情期間少活動,還是十分必要的。
(入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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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姿
沒有錢,沒有錢難道別人給你免費坐飛機嗎,沒有錢你去別人國家,人家給你提供免費住宿嗎,沒有錢難道你去吃飯不用付錢的嗎,所以說國際出行的人說沒有錢那都是騙人的,根本不是沒有錢,而是摳門不想掏錢,只想著佔便宜而已,說沒有錢直接凍結銀行卡外匯這些,絕對不會說沒有錢,只是在於他是不是原本就不打算付賬而已。
對於那些不願意付賬的人,想來免費治療佔便宜的人,當然這種人其實就是耍無賴的那些人,跟這種人講道理沒有用,自私的人不會認可道理的,只會無理取鬧的賴著想獲得免費的午餐而已,臉皮對於這種人來說一文不值,因為這種人早就鍛鍊到不要臉的無敵地步,或者說這些人根本就沒有臉皮,所以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就算是丟臉的事情在這種人眼中只要能為自己達到目的都不覺得丟臉。
所以說遇到這種想佔國家便宜的人,其實根本不用去講什麼道理說什麼法制,因為他們這種人根本不在乎這些,如果真的在乎這些就不會做出耍賴的事情出來,這種人並不是不懂道理,而是就是不願意去做而已,對付這種人的好方法就是最簡單粗暴的方法才有效,慢慢的講道理不夠硬氣和果斷等的溝通,對這種人是無效的,最直接粗暴的方式最有效。
畢竟想來免費治療佔便宜,給外國納稅做貢獻回來中國摘桃子,全中國人都不會答應,但是我們不答應沒有用,上面的人還專門給這種人留了路子,所謂的特別困難人員補助,其實就是為了應對這些耍賴的人的,說白了就是為了面子,大國風範的面子而已,就是一種慣著的默認,當然用我們普通大眾來看就是應該直接停藥驅除出境,或者直接凍結銀行卡資產,然後發配去工作還債。
無法超越的足跡
這也太好辦了!孩子哭了交他娘就完了。
不管是哪個族裔的哪國人,要獲得入境我國的簽證,就必須先出具本國政府所有相關必要的證明文件,以此向我方提供保證該申請人的徵信保障,才能獲准入境我國。如果出現了話題那種嚴重失信的情況,沒說的只能把這種失信者交給為其出具證明文件的政府,同時這個國家必須承擔這種失信的後果。
事實上這種事,既可能是入境申請人欺騙了他的政府,也可能是其政府在出具證明中,對申請人徵信情況失察,但無論哪種情況,這個責任首先必須這個過錯方的政府承擔,至於那個政府,與那個治病不給錢的患者之間的責任劃分,我們就沒義務操心了。
無論這個患者是以那種目的入境我國,不論他的這種具有高傳染性、極具擴散疫情危險的,新冠肺炎疾病是否中途感染髮病,我們都必須對其予以實施強行隔離治療,這一方面是我們人道主義價值觀理念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我們嚴密管控疫情,預防這種兇險疫情,繼續向其它國家傳播擴散,危害世界整體健康安全的,世界大國的責任擔當!
另外也沒必要擔心那個政府耍無賴,在這一個或者幾個幾十個病例上佔便宜,我們也可以把這個政府的這種患者,作為國際難民,交給國際難民暑和人權組織,我國沒有義務獨自承擔保護其被那種國家拋棄的,保護其國民生命健康安全責任,使其淪落為國際難民的義務!這是國際難民暑的業務;同時也沒權利追究那個政府無視人權的責任,這事是國際人權組織的權利管轄範圍。
所以我們只做該做的,儘量維護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集體安全,至於後續的事務,我們沒義務,也沒權利管的那種討價還價的豆芽賬,就只能孩子哭交他娘了。
鐵嶺鋒
外國人,指的是從國外回到中國的華人吧?華僑不存在這個,因為華僑為中國國籍,目前,我們國內確診病例已經清零,每天新增的,基本為國外輸入性病例,每天在持續增加,3月18日為34例、19日為39例、20日為41例,也說明,境外疫情,對我們影響還是很大的。
這些輸入病例,真正的外國人,非常少,主要還是華人華僑,以及在外國留學、臨時打工就業的中國人。
雖然目前國家針對境外回國人員,治療費用如何算,還沒有全國統一標準,但目前北京的標準是,如果在中國沒有醫保,一律自費,也就是說,針對回國人員,不管你國籍是中國還是外國,只要沒有在中國繳納醫保,也就沒法享受到免費治療,雖然只是首都北京的規定,其他省區市,基本參照北京做法,如此執行。
這裡的就出現幾類人:
1、華人。也就是國籍不是中國了,但這一次海外疫情嚴重回來了,必須得自費。因為國籍不是中國,不可能繳納社保的。
2、在外國定居的中國人。如在美國持綠卡的人群,他們雖然國籍還是中國,但常年在國外定居、工作、生活,只是國籍還沒改,但實際上已經是外國人了,他們在外國工作消費,給外國繳稅、拉動外國內需、享受外國福利政策,他們中,少有人在中國繳納社保,因此,這一類人,一旦確診,不能享受免費治療。
除了這些人群,還有一類,雖然以前在中國生活定居,但沒有繳納社保,去外國留學、工作、生活,雖然也只是臨時性的,還是要回到中國,他們也是中國人,但因為過去在國內沒有繳社保,在海外工作學習期間也沒有在國內繳社保,這一次海外疫情爆發後,他們回來,確診後,同樣沒法享受到免費治療。
對於這樣的人群,他們一旦確診,不交錢怎麼辦?沒有錢怎辦呢?還會給他們治療嗎?我覺得辦法肯定有:
1、不交錢,那就停止治療、停止供藥。
2、如果為國外人員(華人),可以遣送回國(如回到美國),畢竟,他們已經確診了,沒錢也不願意掏錢治療,所在國家不是福利待遇不錯嗎?那就回到其國籍地去,免受他們的福利待遇。
3、可能在中國還有親戚朋友,可以讓他們借錢。
4、變賣家產治療。如果還是借不到錢,這些華人或者持綠卡的華僑,肯定有房產資產等,讓其變賣治療。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現在我國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已經進入到了防範外來輸入型病例的過程中,現在我國國內的新型冠狀病毒患者基本上很少了,但是有大量的海外華人開始回國,當然這些人大部分都是健康的,各個地區也出現了很多輸入型病例,大部分來到我國的都是一些華人或者華僑,在對待外來輸入型病例上,我國實行比較嚴格的防範措施。
對於新型冠狀病毒輸入型病例我國的措施是,無論外國人還是我國的人都統一進行檢測,而且還是隔離14天,在這14天中費用是自理的。因為他們感染病毒是在國外感染的,我國能夠提供醫療幫助已經是非常好了。
當然對於那些有醫保的人要按照醫保的規定,國家會給予一定的補償,有商業保險的要按照商業保險的規定,如果什麼保險都沒有的就要進行自己付款。當然有一個從美國回來的華人,由於是故意隱瞞,導致飛機上的大量的人被隔離,這個人也沒有錢,最後的結果是幫助這個人治療了,但是治療完成之後要刑拘。
對於有一些輸入型病例,而且還是國外的國籍,並沒有多少錢治療,這種人可能要交給那些國外的大使館,畢竟這個人是在國外感染的,而且還是一個外國人,如果是在我國被感染的,那麼我國肯定會給予免費的治療,但是輸入型病例的話,又是在國外被感染,那就是屬於宗主國的責任。這是一個責任非常清晰的問題,是每個國家必須要盡的義務,如果我國對所有國家的人免費治療,最後造成的結果就是外國人紛紛湧入我國,給我國的防疫工作帶來巨大的壓力,這是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承受得住的。
江淮聖手
筆者認為,隨著我國的疫情進入尾聲,基本上可以說取得了階段性勝利,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我國目前防控疫情的主要任務,就進入到了防範外來輸入型病例的過程當中;
就目前來講,確實有不少海外華人華僑,因海外國家的疫情越發嚴重,他們選擇回到更加安全的祖國,當然,在這些人群裡面,或多或少的會有些新冠肺炎輸入型病例,對待這些外來輸入型病例的問題上,我國相關部門還是實施者比較嚴格的防範措施;
這其中就包括了,他們一旦回國之後必須接受檢測,同時還要隔離14天,在隔離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都需要他們自理的,如果他們在隔離期間確診了新冠肺炎,這就屬於輸入性病毒,如果他們在我國購買了基礎醫醫療保險,或商業醫療保險的話,當然可以獲得全免或按比例報銷,但要什麼保險都沒有購買的話,原則上,他們的所有費用都要自理的;
至於說,外國人不付錢怎麼辦?或根本就沒有錢怎麼辦?筆者認為,如果是因為這個外國人沒有錢,而不付錢的話,該治還是要給他先治療,畢竟,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治療結束之後,這個外國人應該交由所在國的大使館來處理,也就是說,這個人的所有治療費用,原則上還是要由所在國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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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柳聊聊兵
我建議,因為現在是特殊時期,往返簽證無效。需要一次簽證。辦理簽證前需向大使館繳納10萬美金的保證金。有病不交錢時需拿此保證金墊付醫療費。這樣抬高了回國的門檻。也保證了回國人員看病時耍臭無賴。沒病。時回到本國到大使館領取。這樣為國家也省去了不少麻煩。也減少了不必要的醫療開支。也不知說的對於不對。網友們評論。
嘉合張興文
還真有這種可能,不過應該是這些人不是沒錢而是有錢就是不想掏錢,重慶那一家人就是奔著不掏錢而來中國的,所以最近國家入境管理部門應該對那些外籍(主要是建國後加入外籍的華人)加收新冠治療保證金,如果在入境期間沒有發病,全額退款,如果有病就用於治療費用的結算。
藍顏986
不交錢就不能給藥.我是中國人我也有醫保可我住院時不交押金醫院也照樣不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