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陆续有朋友在后台或微信跟我爆料,在网上或是朋友圈发现疑似贩卖违禁物品的信息,商家还打着安全合法的旗号。我看了他们发过来的照片和截图,基本断定这就是贩卖非法的违禁物品,有些甚至可以直接说是贩毒。
根据这些朋友提供的证据,网上或朋友圈贩卖的违禁品主要有以下几种:
上头电子烟
上头是吸毒群体的一种黑话,指的是毒品吸入体内后,一种舒适或欣快感直冲脑门的感觉。而所谓的“飞行员”专指抽大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吸完之后会产生一种漂浮在空中的感觉。从这两个词,大家就应该猜测得到上头电子烟是什么。
上头电子烟,说白了就是把电子烟当工具,吸食从天然大麻植物提取制作而成的精油,至于说主要成分是CBD,这纯属忽悠,因为大麻能让人上头,以及漂浮在空中的感觉是THC成分,即四氢大麻酚,正是我国明令禁止的具有致幻且会令人上瘾的毒品成分。
大麻中的CBD成分,一般是作为医学用途使用,并不受大麻滥用者喜好,因为其不具有精神活性,即吸食后不会带来任何欣快、眩晕、悬浮的上头感觉。需要说明的,我国目前并没有审批大麻CBD的医用,也就是说真是CBD也不合法。
另外,目前国外流行的上头电子烟,吸食的主要成分是人工合成大麻素,主要成分为AMB-FUBINACA(或MDMB-CHMICA),同样是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所列管的品种,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第三代毒品,又叫新精神活性物质。
人工合成大麻素的AMB-FUBINACA(或MDMB-CHMICA)成分比天然大麻植物中的THC成分危害要大得多,同样的剂量下,毒性甚至比海洛因都还大,1克相当于5.5克海洛因,这导致很多大麻滥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很容易出现“坠机”症状,即过量吸食而导致的中毒现象。
总之,无论是从天然大麻植物中提取制作而成的精油,还是人工合成大麻素,在我国都属于毒品范畴,通过电子烟吸食即为吸毒,贩卖即为贩毒。
气球
这些在朋友圈贩卖的气球,可不是平常生活中的空气气球,而是灌满一氧化二氮的特殊气球。一氧化二氮原本是临床上使用的麻醉剂,但由于能给使用者带来一种难以抑制的快感,因此很快就成了娱乐滥用品。另外,吸食一氧化二氮会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形成一个诡异的痴呆笑容,因此才被称为“笑气”。
笑气会导致大脑缺氧,在医学麻醉过程,必须搭配氧气混合使用,这是滥用群体不具备的条件,因此导致很多吸食者会出现头痛、记忆力和认知力差、痴呆、精神忧郁等症状。另外,笑气可怕的副作用是致人瘫痪,大家有印象的话,应该还记得那位坐着轮椅回国的留学生。
致人瘫痪的原因是,是因为长期大量滥用笑气会使得吸食者体内的维生素B12缺乏,伤害运动性神经通路,导致中枢神经不能正常控制肢体的运转。刚开始是缓慢出现四肢麻木无力,然后开始经常性跌倒,不能动弹等间歇性症状,最终导致瘫痪(临床上称为脊髓亚急性联合变性)。
我国目前没有把笑气归为法律定义上的毒品,私自使用既不违法也不犯罪,但作为个人应该要清楚滥用会带来的严重后果。需要说明的是,私自贩卖笑气是违法犯罪行为,因为笑气属于危险化学品,贩卖必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出肉
前段时间我写过一篇关于涉毒黑话的文章,看过的朋友,应该很清楚,这个“肉”代表是什么意思。没错,就是冰毒,很明显“出肉”,指的就是贩卖冰毒,妥妥的犯罪行为。或许有人会说这可能是骗子,然而根据他打的广告,不管真假都是犯罪行为。
《关于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贩卖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知道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处罚。
写在最后
很多在朋友圈贩卖上头电子烟、气球,打着安全合法旗号的商家,大多数都非常无知,并不清楚自己已经走到了犯罪的边缘。他们跟贩卖国家管制药物的药贩子一样,侥幸的认为问题不大,就算被抓顶多是罚款,并批评教育两下。
本人这里明确说明一下,我国对涉毒犯罪打击非常严厉,这些贩卖毒品,以及违禁物品的行为,一旦被抓,绝对不是简单的罚款和批评教育,轻则拘留,重则坐牢。
追龙、飞叶子、煲猪肉,吸毒人员的这些“黑话”都代表什么意思?
比海洛因毒性强5倍,这种外观像小树枝是一种什么毒品?
从天然种植到人工合成,大麻毒品的变异之路
【你问我答】在娱乐场所推销和吸食笑气,算是贩毒和吸毒吗?
“窒息”、“瘫痪”,为什么让人大笑不止的笑气滥用危害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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