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会有参议院,众议院,上议院,下议院,国务院,白宫等等这么多中央决策机构?

曹孟德青梅煮酒论英雄


其实题主漏掉了一个重要的部门,那就是美国最高法院;换言之,美国的“最高法”、国会、白宫这三个部门才是美国的决策部门。

国会分为“参议院、众议院”,相当于“上议院、下议院”以及俄罗斯的“联邦委员会、国家杜马”;众议院还相当于乌克兰的“拉达”。翻译成不同的汉语,但是,实质都是一样的。

美国这样的配置,就是人们常说的“分而治之”——避免权利过于集中而产生独裁、专制;当然,其弊病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相互掣肘,最后一事无成。

话虽如此,但是,在全世界所有按照这样的模式配备国家权利的国家中,美国是做得最好的——因为美国有非常成熟、相对固定的两党,而美国的政治天平也常常在这两党之间倾斜——你方唱罢我登场。

即使是这样,美国的制度设计者们仍然担心有“一方独大”的可能性发生,由此,又设计了非常详细的“中期选举”,换言之,也就是“期中考试”;通过“中期选举”,选民们可以对政府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考核。

另外,为了确保权利的平衡和相互制约,比如总统(白宫)与国会之间发生分歧了怎么办呢?这个裁判就是美国的最高法院;最高法可以裁决。

美国的这一套相当成功的保证了美国的政治制度基本平稳,总统换届也没有出现政坛的地震;说白了,无论是否有没有背景,是否有没有从政经验,只要选民投票支持,就可能担任总统。

这一点与世界上其它全盘照搬美国政治制度的国家有着相当大的不同,比如有的国家虽然也是同样的配置,但是军人却时常干政;

还有的国家也是美国人一手扶持的,但是总统这个职务,却成了“高危”;还有的国家,表面上和美国一样的配置,但是总统的权利无边,动辄解散议会,修改宪法,提前选举。这也是水土不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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