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机关继续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建设

3月19日,从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建设,避免和减少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全力为未成年被害人协调提供经济救助、复学就业、生活安置等多元综合救助,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据悉,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水平,组建了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其中太原市检察院还被最高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一直以来,山西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下一阶段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标本兼治,通过办案深度挖掘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工作目标。对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此外,检察机关还将积极践行双向保护理念,既注重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切实维护好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建设。(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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