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日前,为配合临武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桂阳县境内的异地执行活动,桂阳法院执行局派出两名经验丰富的干警予以协助。
临武法院于年前拍卖了存放在桂阳县某矿业公司处的一批铅锭,因该批铅锭数量较多,搬运不易,买受人担心在交付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阻挠从而造成损失,临武法院执行局决定亲自执行交付。
当天上午,两家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冒着风雨到达矿业公司仓库,买受人以及被执行人代表均到现场。需要交付的铅锭总重量达几十吨,靠人力搬运十分困难,经与仓库管理方协调,执行干警决定采用仓库的起吊装置装运铅锭。为确保安全,执行干警清退仓库内除搬运人员外的所有人,并在仓库外围拉设警戒线,仓库外各个方向的出入口均由一名干警负责值守。每装载完一车铅锭,在执行干警见证下,过磅称重登记,买受人签字确认。
临近傍晚,大雨滂沱。三辆载满铅锭的大货车从矿业公司门口驶出,执行干警们终于放松了疲惫的身躯,拍卖物成功交付,买受人的权益也得到了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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