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門”一詞,雖是近幾年所新起的,但其事實及其階級,卻是由來已久。孟子“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云云,這“巨室”恰好拿來作今之“豪門”的註腳。
至於豪門的流毒天下,更是古今一轍。而它被政府制裁清算,單是明清二代,就數見不鮮。史書之所謂“籍沒”或抄家一部分即是歷史上之“清算豪門案”。但其規模之大,當以本篇中所述為最(指明清二代)。其財產清單上所載僅純金一項,若易為今日之“條子”,其數已足驚人聽聞了。
本篇所述的是明嘉靖時之嚴門(嚴嵩及兒子世蕃)及清嘉慶時的和(珅)門和其結局。
上篇
養雞縱雞食 雞肥乃食之
嚴嵩(字惟中,分宜人)及其兒子世蕃,在張廷玉《明史》中,是列於《奸臣傳》中的,說其“濟惡貪醟無厭”,又說其“竊政二十年,溺信惡子,流毒天下,人鹹指目為奸臣”。世蕃則“剽悍陰賊,席父寵,招權利無厭”。
綜觀其全傳所載,其父子劣跡約如下述:欺君蒙上,獨攬要政,植黨營私,包庇嬖佞,通謀外寇,貪汙好貨,鬻賣官爵,誣害賢良,縱子不法,恣情聲色,殘虐百姓,強奪民物……及私生活之荒淫糜爛。
自來一切權奸之起家,不外能對主子之諛媚矇蔽,甚至“濟惡”。 嚴嵩之最初見悅於世宗。由於當皇帝將加尊諡時,嵩即乘機湊趣奏言,“慶雲見,請受群臣朝賀,又為《慶雲賦》《大禮告成頌》奏之”。這一來,就立下他日後接近君側,專政弄權的地盤,而且接著又加銜太子太保,賞賜乃與輔臣相埒。宗藩中有向帝請恤乞封的,也得走嵩門路,嵩便要挾取賂。而此後中央政權即被控制在嚴氏父子手中,且“非嵩無當帝意者”。至嘉靖二十一年八月,乃拜武英殿大學士,入直文淵閣。時嵩年六十餘,而其精神卻爽健不異少壯。其間雖也有被皇帝疏遠憎厭的時候,然因其擅長逢承,結果終得彌補成功。如當世宗要加嵩以上柱國銜時,他即以似遜而媚的口吻辭謝說:“尊無二上,上非人臣所宜稱。國初雖設此官,左相國達功臣第一,亦止為左柱國,乞陛下免臣此官,著為令典,以昭臣節。”主子聽得這樣幾句話,自然逗得“大喜”的了!
反之,如碰到於他不利的事情時,則就用口蜜腹劍的手段,不惜眼淚鼻涕,下跪作揖,向可以為他利用包涵的人,鑽營求援,而其居心又極陰狠叵測。如最初他的位置還在夏言之下時,即對言倚而事之,旋因其子世蕃橫行公卿間,夏言欲發其罪,於是聞而大懼,連忙趕到言處“長跪榻下,泣謝乃已”。後知陸炳與夏交惡,遂勾結炳以傾言。而一窺及言失帝寵,即假故構言之罪,置言於死地,夏言終至悲慘地被“棄市”了。又如他被西華門門者所阻,不得入內時,回到家裡,父子二人竟會對泣起來。像這種患得患失,反覆詭譎,喜怒無常,而又險詐毒辣,以怨報德的行品,正是一個善於縱橫捭闔,玩弄手段的權奸典型——也即中國地主性格中最陰險之一面。《明史》所寫嚴嵩的個性,倒確極為生動。
這樣的結果,於是就造成了嚴門聲勢之炙手可熱,士大夫之趨附者,真有門庭若市之概。《明史》有云:“士大夫輻輳附嵩,時稱文選郎中萬寀,職方郎中方祥等為嵩文武管家。尚書吳鵬,歐陽必進,高燿,許論輩皆惴惴事嵩。嵩握權久,遍引私人,居要地。”以國家堂堂命官,卻來做嚴門的“管家”,其氣焰自不難概見。世蕃因嵩晚年的放縱溺愛,遂益驕橫貪墨,賣官鬻爵,胡作妄為,史稱:
嵩耄昏,且旦夕直西內,諸司白事,輒曰以質東樓,東樓世蕃別號也。朝事一委世蕃,九卿以下,浹月不得見,或停至暮而遣之。士大夫側目屏息,不肖者奔走其門,筐篚相望於道。世蕃熟諳中外官饒瘠險易,責賄多寡,毫髮不能匿。其治第京師,連三四坊,堰水為塘數十畝,羅珍禽奇樹其中。日擁賓客,縱倡樂,雖大僚或父執,虐之酒,不困不已。居母喪亦然。好古尊彝奇器書畫,趙文華、鄢懋卿、胡宗憲(都是嚴門走狗,文華且是嵩義子,曾失歡於嵩,乃厚賂嵩妻得解)之屬,所到輒輦致之,或索之富人,必得然後已。
這裡顯明地勾出了一幅豪門生活的剪影,而其間不知耗費了多少的民脂民膏!
還有如嚴嵩生日,總督諸公,皆以紫金鐫為文字,綴以錦綺,以珍珠為瓔珞,珊瑚為闌干,雜以寶石,襲以香藥,網羅圍繞,彩繡燦爛,眩目駭人,而世蕃則飾美人為隊伍,以代樗蒱。其種種暴殄和奢汰,恐連今天一般豪門階級也為之自嘆勿如!
同時,那些向嚴門攀龍附鳳之流,也莫不狐假虎威,恣情縱欲。如鄢懋卿因嚴嵩保舉他總理兩浙、兩淮、長蘆、河東鹽政,盡握天下的利柄,於是“所至市權納賄,監司郡邑吏膝行蒲伏。懋卿性奢侈,至以文錦被廁床,白金飾溺器。歲時饋遺嚴氏及諸權貴,不可勝紀,其按部常與妻偕行,制五彩輿,令十二女子舁之,道路傾駭”。復因向淮商苛斂,幾至激變,弄得“諮怨載路”。雖經御史林潤的彈劾,然因“朝中有人”,皇帝也就置之不問了。至於劾嚴氏父子本人的,則多被譴或被陷害,如葉經、沈煉、楊繼盛等,前後死的達十餘人。
然而常言說得好:“嚴嵩的勢力也有倒的一天!”這裡且讓我們來說說嚴門的獲譴及其抄家的財產記錄吧。
嚴氏父子最先獲罪的原因,由於嘉靖四十一年,御史鄒應龍的抗疏彈劾,且以極嚴正的態度向皇帝保證道:“臣言不實,乞斬臣首,以謝嵩、世蕃!”而結果僅處世蕃等以戍邊。翌年,御史林潤奏:“江洋巨盜,多入逃軍羅龍文、嚴世蕃家。龍文居深山,乘軒衣蟒,有負險不臣之志。世蕃得罪後,與龍文日誹謗時政,其治第役眾四千,道路皆言兩人通倭變,且不測。”於是乃下詔論斬。聖旨有云:
這逆情,你每既會問的確,嚴世蕃、羅龍文便會官決了,盜用官銀財貨家產,著各該巡按御史嚴拘的親兒男,盡數追沒,入官送部,不許親識人等,侵匿受寄,違者即便拿問。嚴嵩父子畏子欺君,大負恩眷,並伊孫見任文武職官的,都削職為民。有司拘管當差,餘黨逆邪,盡行逐治,毋致貽患。
對嚴門逆產的處置,由都察院轉行江西御史,將所有袁州、南昌、分宜等地房屋田地金銀珍寶財貨傢俬,責行地方官親詣盡數查出,一面開造各項細數,送部查核,一面先將金銀珍寶奇貨細軟之物,差官解赴戶部,其房屋田地並傢俬器用等件,即行變賣價銀,一體解部。
關於記錄嚴氏父子產業的冊子,原有木板的《天水冰山錄》,後來神州國光社曾加翻印。茲姑以排列之字數計之,用五號鉛字排,每面十四行,每行三十八字,每行約載財產名目二件至四件,共計二百六十面有強。
請想這該是怎樣“浩大”的一筆數字!若在今日,足抵金圓券發行總額一倍以上。其中以純金及金器二事觀之,計金共重一萬三千一百七十餘兩。純金器皿共三千一百八十餘件,重一萬一千零三十餘兩,連金廂,壞金器共三千八百零五件,重一萬三千二百三十九兩餘。其他珍寶、書畫、田地、珠玉、綢緞、布帛、古玩……不及備載。房屋則合南昌、宜春、分宜各地,計為第宅、樓鋪、房店各共五十一所,六千七百餘間,共估價基地銀八萬六千三百五十餘兩。
在這些財產表中,凡奢侈品、日用品、娛樂品、不動產之類,每類都積有一個驚人的數目。無怪嚴嵩的孫子嘗對人說:一年盡費二萬金,尚苦多藏,無可用處。而事實上,其抄沒的家產,猶不及十之四五,再加賂於權要及頓寄於親戚者,又均佔一半。
這一樁清算豪門案,發生於嘉靖四十四年八月。此後雖亦時有豪門被制裁清算,如張居正、江彬、劉瑾等,然其規模及牽連,猶無過於嚴門一案。
然而從嚴門一案看來,使我們還有幾點感想:嚴嵩和本文下篇所說的和珅之被處分,都在明清兩代的中葉。而這些時代,比較的還有些昇平氣象。這原因,或者為了昇平之世,文官無從恃功而驕,武官無從割據自固,皆不能有所挾持,故較為易於解決。次則這些豪門之受到如此嚴重之打擊,痛快固然痛快了,但在“逆產”方面,起先既然是向人民頭上搜刮來的,論理事後也得還諸人民——移之於充實民生的用途,結果依然是一齊給皇家“接收”去了,也便是從一個大號倉庫移到另一個特號倉庫而已。
這使人民感到:嚴門誠然是“失敗”了,然人民可並沒有享到這“勝利”之果。這是說,凡是豪門的利益跟皇室——他的主子利益相沖突對立時,於是始有這種現象發生,而其本質並非真是什麼“福國利民”的。昔人詩云,
“養雞縱雞食,雞肥乃食之”,正好說明那些皇帝對付豪門手段的真相。
下篇
和珅跌倒 嘉慶吃飽
和珅字致齋,鈕祜祿氏,滿洲正紅旗人,少貧無籍,初為滿洲官學生。乾隆三十四年承襲三等輕車都尉,四十年直乾清門,擢御前侍衛,兼副都統。此後即駸駸致用,扶搖直上,由戶部侍郎,軍機大臣,加太子太保,充經筵講官。
如《四庫全書》之編纂,在當時是何等莊嚴浩繁,一代“文運”所關的文苑大事,而珅以一生員出身居然得充四庫館正總裁,其“恩榮”可見。其他爵位賞賚,也無不冠諸朝列,炙手可熱,如乾隆四十八年之賜雙眼花翎,充國史館,清字經館正總裁,尋又由一等男爵晉三等忠襄伯,賜紫韁,旋又賜黃帶四開禊袍。“十全老人”八旬萬壽,命珅偕尚書金簡專司慶典事。夫以清代對科舉之嚴格與重視,而和珅又不以什麼了不起的科第郡望起家,不但參預密勿,還儼然膺國家學術之重寄,踞文會之要津,兼功名爵秩風雅而有之,其“恩眷”確是非常罕見了。
不但他本人顯赫一時,且連其子豐紳殷德也高攀起天潢貴胄,尚(娶)了固倫和孝公主,由細民一升而為貴族,並由此擢都統,兼護軍統領,內務府大臣。這樣,豪門一跟皇家發生了裙帶之親,自然更其“如虎添翼”;“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憐光彩生門戶”——這也即所以構成“豪門”的條件之一;而促成他更易於接近君側,矇蔽主子,左右逢源,上下其手,緊緊地控制著樞政,並且大量地以官僚資本與民爭利。 而官僚資本之與豪門經濟又正是相互輝映,支配著整套中國歷史一種頑強不拔的傳統勢力!
《少年大欽差》中的固倫和孝公主
這中間,雖因廷斌試舉發策,奏對不實一案,被詔斥“護過飾非”,受到革職留任的處分,但後來因教匪王三槐就擒,珅以襄贊之功,反又高升一級,一躍而為公爵。不過這一次晉封,實際已是和珅的將近黃昏的夕陽。因為翌年(嘉慶四年)高宗去世,和珅就遭伏法。但在這之前,因為他善於諂諛逢迎,所以在高宗柄國時,雖也曾加以裁抑,然以其巧為彌縫,終也得以無事。而當時一般言官,非與和門沆瀣,即反因劾他而得咎,於是就無人再敢昌言其罪了。
至於和珅種種欺君蒙上、胡作妄為的劣跡,除後面嘉慶諭旨中宣佈的二十款大罪外,復可從《清史稿》中見其一二。如記其因敕刻《石經》,與尚書彭元瑞作對事,即可看到他胸襟及手段:
五十六年,刻《石經》於辟雍,命為正總裁。時總裁八人,尚書彭元瑞獨任校勘,敕編《石經考文提要》。事竣,元瑞被優賚,和珅嫉之,毀元瑞所編不善,且言非天子不考文。上曰:書為御定,何得目為私書耶。和珅乃使人撰《考文提要舉正》以攻之,冒為己作進上,訾提要不便士子,請銷燬,上不許。館臣疏請頒行,為和珅所阻中止,復私使人磨碑字,凡從古者盡改之。
這正是古今權奸的典型:器量小,居心險,手段辣。又為了個人想要操縱一切,因此就最怕也最恨別人跟主子接近,一接近,即有取彼而代之的危險,遂不惜運用險詐手段從中加以欺矇,破壞。
《史稿》又記乾隆欲召兩廣總督朱珪(舊嘉慶的師傅),為大學士,也遭珅之嫉忌,密加傾陷,珪卒以他事被降。可與上記參覽。要之,凡豪門權奸,其攫取權利之策略不外“獨佔”與“排他”。蓋一面唯恐權利落在別人手裡,一面又唯恐別人地位超過自己,終於明槍暗箭,交相傾鑠。 而這也即是造成古代官僚政治的一個焦點。
《清史稿》復記和珅的弄權舞弊、營私黨惡雲:
和珅柄政久,善伺高宗意,因以弄竊作威福,不附己者伺隙激上怒,陷之。納賄者則為周旋,或故緩其事,以俟上怒之霽,大僚恃為奧援,剝削其下,以供所欲。鹽政河工,素利藪,以徵求無厭,日益敝,川楚匪亂因激變而起,將師多倚和珅,糜餉侈,久無功。
此外,又記珅之貪汙好貨雲:“令奏事者具副本送軍機處,呈進方物,必先關白,擅有準駁,遇不全納者,悉入私家。”
綜觀以上二段所記,豪門之誤國滋亂,驅民為匪,矇蔽君上,似亦足以資讀史者之鑑惕矣。
這裡再記他的“獲譴”。原來當嘉慶未即位時,就素惡和珅之不法了,但因乾隆“春秋已高,不欲遽發,仍優容之”。蓋乾隆雖雲內禪,實際仍要干涉朝政,而和珅於是遂有挾太上皇帝以號令幼主之勢;這結果,便大大地造成乾隆與嘉慶間的水火,而使嘉慶愈益痛恨和珅刺骨。
而嘉慶痛責剿匪各大臣的諭旨,即是緊接乾隆駕崩的第二天(正月初四日)所頒發,大有劍及履及之勢。其中所陳“軍營積弊”,如輕忽軍務,玩兵養寇,婪索地方,靡費軍餉,託詞請假,藉端牟利,冒功升賞,以及“每次奏報打仗情形,小有斬獲,即鋪敘戰功,縱有挫衄,亦皆粉飾其辭,並不據實陳奏……伊等(指各將領)節次奏報殺賊數千名至數百名不等,有何證驗,亦不過任意虛捏”云云,表面雖泛責帶兵各臣,實際卻針對和珅而發,諭末所謂“勿謂幼主可欺也”一語,尤堪玩味。
同時,乾隆晉封和珅公爵時旨中所稱剿匪軍事如何順利奏捷,將士如何用命,武功如何煊赫一類話,一和嘉慶這個上諭相對照,就覺得完全是粉飾與鋪張,其於和珅尤可說是“有意栽花”了——而這在嘉慶心中,自然更引起了反感,更非置和珅於死地不快?
用現代術語來說,這就是所謂“人事問題”。而“人事問題”一弄僵,又往往可以牽涉整個政局之變化出入。雖在皇家,也不能免。古今來因主觀上對某一人物愛憎之不同,恩怨之殊異,而影響了家庭骨肉間的感情意氣,甚至激為摩擦鬥爭者,實已數見不鮮。易言之,倘不是為了乾隆與嘉慶意見對立之甚,則和珅說不定不會落得如此悽慘之結局。因此,和珅只是弘曆與顒琰父子相持下的一件犧牲品而已。
但“清算和門”之正式的發端,據《清史稿》載,說是始於給事中王念孫之彈劾,且略而未詳。而《殛珅志略》中則記錄得比較詳盡。共二十款的罪狀,原文頗長,為篇幅計,略經摘裁,志其大要於下:
一、洩漏冊封皇太子機密,邀擁戴之功。
二、騎馬直過宮殿,無父無君。
三、因腿疾肩輿出入宮門,毫無忌憚。
四、將出宮女娶為次妻,罔顧廉恥。
五、高宗(原稱皇考)在日,於各路軍營奏摺,任意延擱,以致日久未竣。
六、高宗聖躬不豫,毫無憂戚,談笑如常,喪心病狂。
七、高宗批文時,字畫間有未真之處,口稱不如撕去,意在另行擬旨。
八、一人把持部務,變更成例,不許部臣參議一字。
九、隱匿地方官奏報,不以邊務為重。
十、不遵帝(仁宗)旨,令蒙古王公一體來京,不顧國家體恤外藩之意。
十一、寵用私人,如大學士蘇凌阿,因系其弟和琳姻親,侍郎吳省蘭等,皆曾在珅家教讀,保列鄉階,兼任學政。
十二、將軍機處記名人員,任意撤去。
十三、查抄家產中有楠木房屋,其樓閣園亭格式,有仿照宮殿及御園者,僭侈逾制,是何肺肝。
十四、薊州墳塋,開設享殿隧道,附近有“和陵”之稱。
十五、家藏珠串,竟有二百餘串,較大內多數倍。又大珠亦較御用冠頂為大。
十六、寶石頂並非珅應戴之物,而所藏有數十個,而大塊寶石則為御庫所無者。
十七、家內銀兩衣物等數逾千萬。
十八、夾牆私庫及地窖藏埋大量金銀。
十九、通州、薊州均有當鋪錢店,以首輔大臣與小民爭利。
二十、劉、馬二家奴,資產各有二百餘萬,及珍珠等,顯系縱令需索。此外,尚有銀號當鋪,猶未抄畢,已有數千餘萬兩。似此貪縱營私,實從來罕見罕聞者。
平心說來,以上大部分罪狀,就專制時代一個擁高位的親貴而論,其實也未必真是如何大逆不道。假使能夠追念“舊勳”,賣個“人情”,也未始不能貸其一死的。然而不幸嘉慶因跟和珅積有宿怨,一定要裝他“榫頭”,和珅自也只好做了他小主子上臺後“打虎”揚威的供具了。而這一點,嚴嵩卻能得保首領以沒,要比他幸運些了。
至於和門的家產,根據清單所列,雖不及嚴門之浩大煩瑣,但確也是歷史上所“罕見罕聞”。清單上分類之法,是以每一種物件的類別為一庫,即每庫為一單位,下則填其總數,如赤金庫項下,計五萬八千兩(夾牆內藏匿二萬六千兩),銀庫項下,計元寶五萬五千六百個,京錁五百八十三萬個,蘇錁三百一十五萬個,洋錢五萬八千元(地窖內銀一百萬兩)。又如人參庫項下,大小支數未計,重即達六百斤餘。其他玉器、珠寶、古玩、綢緞、瓷器、珍饈等庫約佔十五六庫,“應有盡有”。住屋、田地、銀號、當鋪不贅述。
至此案的牽涉人物,卻較嚴門一案為少。廷諭亦說:“凡為和珅薦舉奔走其門者,悉不深究,勉其悛改,鹹與自新。有言和珅家產尚有隱匿者,亦斥不問。”結果除和珅本應斬決,姑念其曾任首輔大臣,為恤國體起見,免其肆市,著加恩賜令自盡,及福長安秋後處決外,計為珅弟和琳革爵,豐紳殷德為體念公主夫婦之情,革去公爵仍留伯爵。蘇凌阿、吳省蘭等,雖系出珅引薦,但都沒有遭到刑法的處分。且復詔誡內外臣工,此後不得再藉此案相互“攻訐陰私,摘發細故”。
有人估計和珅家產,已估價者約值二百二十三兆餘,未估價者以三倍半為比例算之,當得八百兆有奇,可抵甲午、庚子兩次賠款總額。而最後自然一塌刮子給內府“接收”去了。故時人為之語曰:“和珅跌倒,嘉慶吃飽。”
筆者在上篇結末,曾說嚴門之遭籍沒,不過是從一個大號倉庫“移交”給特號倉庫而已。(真正天字第一號!)對於小民,則一樣叨不著半分的“跌倒”之光。對於過去的嚴門,和門之被清算固是如此,對於這以後的A門、 B門……還不是“如出一轍”?而被剝削“劫搜”的份兒倒是常常有之。
然而圓明園和義和團一役,取和珅二十年之搜刮而轉貯於宮中者,這時也無法使愛新覺羅族(一個最大的豪門)永遠據為己有了。盱衡今昔,又豈止所謂滄桑之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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