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新石器时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新阶段,这一时期人们开始饲养家畜,社会经济形态由"狩猎采集"为主向以农业为主发生转变。农业生活的稳定使得人们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人们开始建造稳定的居所作为长期营地。 这也是新石器时代末期聚落形态形成的前提和基础。房屋的建筑经历了一个复杂的过程,早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先民们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人们无力对抗自然界中的不可抗因素,遂"构木为巢以避群害"。
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人们逐渐使用各种复杂的技术来建筑房屋。通过对于目前已知的遗址中房屋建筑的观察,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史前先民的房屋建筑技术,还能够了解新石器时代与房屋有关的宗教仪式。
层层夯打的地面
史前社会的房屋建筑经历了从穴居、巢居、半地穴式向地面式转变的过程,并且还在地面式房屋的基础上发展成为了新时期时代晚期常见的排房和高台式宫殿建筑。从半地穴式房屋开始,先民们就开始有意识地对房屋进一步加工和处理,以提高房屋的居住寿命和舒适度。
对于房屋进行夯打是最为基本的加工方式。这种处理方式不仅见于半地穴式房屋,还见于地面式房屋当中。半地穴式房屋一般是直接挖掘生土而成,生土层往往不甚平整,而且半地穴式的房屋很容易带入尘土,使得屋内的居住环境更加恶劣。著名的西安半坡遗址发现的半地穴式房屋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人们为了美观和追求舒适等原因,预先对房屋进行平整处理。
经过夯打的房屋地面会更加坚硬,并且经过多次踩踏之后,房屋面就会变得更加平整。夯打地面不只是使用原土,还有使用黄土夯打的情况。黄土显见得和原本房屋的土色不同,之所以选择黄土很有可能是黄土干燥,能够吸附地面式房屋的潮湿。值得注意的是,夯打地面往往只是房屋加工的第一步,新石器时代所见还有许多房屋在经过夯打后还使用一种白灰铺地。
这种白灰并不是现代建筑中常用的石灰,而是某种白色石料的颗粒,有的甚至还是经过充分燃烧后的草木灰、红烧土等。有人认为,白灰铺地除了有防止房屋潮湿的作用以外,还有装饰房屋的作用。在新石器时代中期甘青地区的大地湾文化中发现有在地面上绘制的地画痕迹,这种地画和白灰铺地的作用在功能上有一定相似性。使用草木灰和红烧土对房屋进行铺垫,是史前先民实用主义的体现。
木骨泥墙建筑
从距今5000多年的仰韶时代开始,在中原地区就开始流行起来木骨泥墙的建筑方式。这在当时是一种非常先进的房屋建筑技术,它的发明突破了之前房屋半地穴式的局限,使得地面式房屋建筑技术进一步发展成为可能。
所谓木骨泥墙就是在地上开挖基槽,然后在槽内树立木柱,木柱之间以草拌泥填补空隙,从而建筑起来厚实的墙体。木骨泥墙往往还要经过烘烤,使泥墙受热变得坚硬,也能够起到防潮的作用。对于新石器时代的先民而言,房屋的坚固性能够保证他们免遭野兽的侵袭,为人们的生存提供保障。
木骨泥墙除了有防潮和保护人们安全的作用外,坚硬的墙体还能够很好地起到保温作用。根据环境学的资料显示,在距今4000年前新石器时代先民经历了一场恶劣的气候变化事件。木骨泥墙的出现为当时的人们提供了更为舒适的居住条件,冬暖夏凉的房屋就是先民们适应环境的创造。
干栏式建筑
如果说木骨泥墙的发明使得先民们从半地穴式转入到地面式居住,那么干栏式建筑的发明则是人们建筑技术上又一次重要突破。干栏式建筑最早见于距今6000多年前的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遗址中,河姆渡文化缺少同时期新石器文化中常见的石器生产工具,多见各种木质工具,正是因为木质材料的充足,才使得干栏式建筑成为可能。
所谓的干栏式建筑就是在地面上树立若干木柱,然后在木柱之上搭建木屋,生成两层式的复合建筑。干栏式建筑的下层往往用来饲养家畜,上层用于居住。这种建筑形式一直延续到今日,在现今许多少数民族中仍然有使用这种房屋建筑,只不过下层已经不再专门用作饲养动物了。
干栏式建筑除了能够最大程度地利用空间外,还能够起到防避野兽虫蛇侵害的作用。特别是在南方地区多丛林沼泽的条件下,干栏式建筑可以说是先民们最为智慧的创造。另外,木质建筑能够很大程度上起到通风和纳凉的作用,而且人们居住在半悬空式的木楼之中,也能够起到很好的防潮作用。
史前房址与宗教仪式
史前社会的房址是史前先民的主要活动场所之一。以内蒙古白音长汗遗址为例,房址内还发现有石磨棒、石磨盘等生产生活工具,结合距离其不远处灶址的发现,表明史前先民有大部分时间是在室内活动的,甚至为了增加劳动产量,将工作场地搬移到了室内,利用灶的照明进行夜间工作。
白汗长汗遗址的一座房址中发现有一座石雕女神像,值得注意的是,女神像的出土地点是在灶址旁边。这座女神像身高十几厘米,形态丰满,被发现时倒插在地面之下,结合近代民族学资料来看,不少民族保留有祭祀灶神的习惯,而且辽西地区史前文化中历来流行丰产女神崇拜。著名的红山文化中就发现有女神庙和女神像等大型专门用作集体祭祀的宗教系统。
白音长汗房址中发现的女神像很有可能就是作为小单位成员祭祀使用的。同样是以辽西地区发现的兴隆洼遗址为例,还发现有在房屋内埋葬人骨的习俗。这种在房屋中埋葬人骨的习俗由来已久,中原地区大型房址建筑过程中往往会使用人牲举行奠基仪式。人牲在社会中地位很低,尸骨通常是被叠压于房址之下。但是这种"居室葬"的墓主人显然身份不低,不仅是在房屋使用之后直接从地面上开挖土坑墓,而且墓葬周围和墓葬中还放置有随葬品。并且这种葬式在整个兴隆洼文化中所见的比例很小,可见这在当时不是人人可以享有的殊荣。
此外,还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居室墓葬形成后,屋内已经就没有再形成堆积了,换言之,墓葬形成后,这个房址中其他成员已经随即离开,不再继续居住了。这种意识或许正是反映了房屋功能的转变,由生者的工作活动场所转为死者的永久栖息之地,这也是这一地区独特丧葬观念和宗教思想的体现。
结语
史前居民在很早以前就意识到了自己与其他动物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动物是通过自身去适应环境,而人类则是通过创造文化去适应和改变环境。史前房址的产生就是先民们适应环境的体现,这种适应性也演变成为了人们独特的文化现象。随着社会进步和生产技术水平的发展,人们的房屋建造水平也逐步提高,"白灰铺地"、"木骨泥墙"、"干栏式建筑"都是史前先民们智慧的创造和发明,推动了人们定居化水平的提高和其他文化的产生。
随着房屋建造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主要活动场所也从野外转向了室内,无论是宴饮、起居还是工作,甚至是宗教仪式的举行,人们已经将房屋视作是社会财产的重要部分,也视为是安放死者亡灵和活人栖息之地的场所。
参考文献
韩非子 《韩非子·五蠹》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秦安大地湾—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
夏正楷 《环境考古学—理论与实践》
閱讀更多 荼塗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