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士多德增說過人類是社會動物,這樣意味著人類不僅與大自然存在某種關係,同時也和其他人形成某種關係才能延續生命,那麼究竟這種讓人類賴以為生的關係要在怎樣的關係中會出現惡行?而要形成何種關係才能活得精彩呢?
被推崇為二十世紀最據權威的猶太人思想家之一的馬丁.布伯(Martin Buber)將相互關係分為‘我與你’(Ich und Du)以及‘我與它’(Ich und Es)這兩種關係。
根據布伯表示,'我與你' 的關係是人性化(humanization)的關係,也是可以進行對話(dialogue)的關係,而 '我與它' 的關係則為非人性化且無法對話,僅能進行獨白(monologue)的關係。
如說我與你的關係是將對方視為有相同情感與目標並一同生活的人的關係,我與它的關係則是將對方視為沒有情感與目標的非生物的關係,若以康德的觀點來看,我與你的關係是將人類視為‘目的’的關係,而我與它的關係則是將對方視為達成目標的‘手段’關係,維持我與它的關係並非不好,因為若不以這樣的觀點看待事物則無法生存,但人與人的關係中,若僅以我與它的關係相待便無法形成融洽的人際關係,那樣的關係終將走向毀滅。
‘Du’和‘Sie’為德語中的‘你’和‘您’這兩個第二人稱的代名詞,‘Du’用於關係親近的人們之間,而‘Sie’則用於正式的,外交的關係中,如此看來,‘Du’的用法更為接近‘親愛的你/妳’,在韓語中能稱呼對方‘親愛的你/妳’代表雙方的關係十分親密,如戀人或關係十分密切的朋友、父母與子關係敦厚的老師與學生等親密關係皆可使用,這樣的關係中不需要虛偽的言語和行為動作,甚至不需要言談便可與對方交流,光是看到表情就知道對方的心情如何,就能瞭解對方所求為何。
我與你的關係並非‘交易’關係而是‘愛情’關係,這樣的關係中並無任何前提條件與厲害關係介入,例如父母對子女的愛是沒有任何前提條件且無任何利害關係的,而人們因愛情而親近,後來因結婚而開始講就條件時,屆時‘愛情’就會被拋諸腦後,進而建立起商業化的‘交易’關係,意即雙方由我與你的關係出發,中途卻變為我與它的關係。
布伯表示,我與你的關係並非永恆,隨時可能轉變為我與它的關係,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可體驗到這樣的轉變,若想從我與它的關係重新轉變為我與你,我們只能敞開胸懷坦誠相待,等待時日促使雙方對話。
此外,布伯亦表示我與你的人性化關係並非透過理論或知識來體會,而需透過‘體驗’來感受,並說若想讓‘你’變為‘永遠的親愛的你/妳’,必須先對對方打開心房默默等待,那便有望可恢復為我與你的關係。
若將與對方的關係以我與它的視角來看待並採取行動,這樣的人一定作惡(evil),此處所提及的惡並非宗教二元論概念中的‘善’與‘惡’。
而是史丹佛大學心理學教授菲利普.金巴多(Phillip Zimbardo)博士與其著作《路西法效應(The Lucifer Effect)》中以心理學為基礎所提出來的概念:所謂惡,意指透過故意的行為傷害、虐待、侮辱或泯滅人性地毀壞善良的人們,或利用自身的權位與組織力量迫使他人和自己做一樣的事。
簡單來說,惡指的是‘明知不可行卻故意為非作歹’而筆者在此說的惡是‘為達成自身目的而將他人視為手段加以利用,或使他人受害的行為’ 。
舉個傳直銷界的具體例子來說,如將原本在其他團隊的人們透過花言巧語引誘至自身下線的引誘行為、傾銷行為、押注行為,Pig Club(居高位卻不謀其事,一味享受下線的辛勞成果)、對經銷商或合作伙伴進行不當要求之行為、虛假誇張的廣告行為,將平凡無奇的商品已駭人高價販賣之行為,沒有根據便中傷毀謗之行為,以及強迫他人從事簽署行為之行為。
若人類在生活的過程中,將自然生態系統(natural ecosystem)當做我與它的關係看待,僅認為大自然是達成自身目的之手段,那麼自然生態系統必將走向滅亡。
企業這個生態系統也一樣,倘若進行企業活動的相關人士只將企業視為達成目的的手段,即前面所提到的‘我與它’的關係,那麼企業這個生態系統必將逐漸荒蕪,當一個企業的生態系統日漸貧乏荒廢,企業的經營者與員工乃至整個社會都將深受其害。
企業生態系統與自然生態系統一樣,一旦受損便難以恢復,即使有辦法恢復,也需耗費龐大的費用(cost)與時間,故不論是大自然或企業,都需要在生態系統健全時好好確立彼此的關係,應與支持著企業的所有個體,都維持著共存共榮的
‘我與親愛的你/妳’的關係才是上策。閱讀更多 艾多美社交新零售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