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负担”新规发布以来,曾遭到美国多州大法官的反对,禁止在州内施行。经过多轮角逐,最终美国最高法院判定该新政有效,从2020年2月24日起,在全美施行。
对于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中国人申请来说,因为很多人在正式获得美国绿卡之前,大多数时间还是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基本上没什么机会使用美国的公共福利,更不可能超过12个月。所以,“公共负担”新规,对大多数人影响不大。
对于已经获批的EB1A申请人来说,无需过于焦虑。毕竟大多数人正值壮年,年龄、健康、收入、教育和技能等,足于应对“公共负担”新规的基本要求。
不过在“公共负担”新规中,还要对申请人的年龄、健康情况、收入、教育和技能等因素进行审查,这将对有些EB-1A申请人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这就要求申请人尽量在更年轻、更有工作能力的时候提出申请,而不能想着岁数大了,准备到美国养老再申请。那样的话,很可能会因“公共负担”新规而拒发绿卡。
行成国际资深移民中介公司建议,有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打算的朋友一定得趁早,“公共负担”新规恐怕也不是终点,未来不排除有更严格的新政来限制美国移民!不要再等子女年龄快21周岁了,才提出申请。那样做,一方面由于排期的出现,可能造成子女超龄而无法随父母一起获得绿卡;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因年龄问题,被“公共负担”新规限制的风险。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要求】
标准一: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a one-time、major、international recognized award)。一般来说,普利策奖,奥斯卡奖,诺贝尔奖,奥林匹克奖牌等国际重大知名奖项,可被接受为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标准二:符合 10 条标准中的 3 条
1、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2、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3、被专业期刊或主流媒体报道过;
4、评审过专业领域中其他人的作品;
5、在科学、学术、艺术等领域内作出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在专业领域内的期刊杂志发表过专业作品;
7、举办过艺术展览,或在其他展览活动中展示过杰出的创作、作品;
8、重要的专业组织、团体、机构担任领导职务或其他重要职务;
9、在相关领域中,薪资、报酬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10、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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