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嘉峪關市出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件強制報告辦法
本報嘉峪關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張文博)近日,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與市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衛健委等7個部門會籤《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工作辦法》,標誌著全省首個強制報告制度工作辦法在嘉峪關市正式出臺。
據悉,《辦法》共22條,分別規定了強制報告的主體、內容和適用情形,公安機關、檢察院、教育局、民政局、衛健委、司法局、團市委、婦聯在強制報告制度中的工作職責、強制報告的相關程序、被害人救濟、未成年人被侵害信息保密的義務以及推動制度完善的途徑、責任追究等方面內容。
同時還規定,教育、民政、醫療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強姦、猥褻、虐待、欺凌、遺棄、傷害,存在自殺、自殘、工傷,或因火災、交通事故、墜樓、溺水、中毒等原因造成非正常傷殘、死亡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向本部門主管行政機關報告備案,由主管行政機關向市人民檢察院通報情況,不得瞞報、漏報、遲報。
負有報告義務的教育、民政、醫療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主管行政機關或者本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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