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浙江省丽水市及各辖区(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缙云县、遂昌县、云和县、景宁畲族自治县、庆元县、松阳县)
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更多专利资助/高新认定/知产贯标政策,请关注“北京高沃知识产权”公众号(ID:gaowoip-com)回复“政策”查看。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号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丽水市
商标:支持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对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并被核准的,按每件核准商标注册费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一国家注册并被核准的,按每件核准商标注册费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专利: 企业通过专利代理机构获得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分别给予1万元、0.2万元补助;个人、社会团体通过专利代理机构获得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分别给予0.5万元、0.1万元补助。未经专利代理机构获得授权的,在前款基础上减半享受。通过PCT申请国外专利的给予1.5万元补助(含省级补助)。在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补助3万元;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港澳台)减半享受。对同一发明限资助一个国家或地区。
对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有效期当年满6年的发明专利,给予一次性年费补助 0.15 万元;有效期 6 年以上的发明专利,第7-9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30%;有效期9年以上的发明专利,10-15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50%。以上经费均含省级补助。
对制造业企业首次累计拥有有效专利 50 件以上(且发明专利3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8件以上的奖励5万元;制造业企业首次累计拥有有效专利10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5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15件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获国家、省专利奖(外观设计专利奖)的专利权人,按上级实发奖金给予等额配套奖励。
高新: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 40 万元、10 万元奖励,对市外引进(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同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贯标:对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贯标审核认证的,给予一次性5 万元补助。
其他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科技企业)上年度获得的银行贷款,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 50%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分别不超过 20万元、10万元。
企业利用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贷款的,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企业依法积极参加涉外专利的诉讼,对诉讼结果取得胜诉的案件,市本级企业每起案件给予 50%诉讼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依据政策: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
莲都区
专利:对获得授权的国内有效专利(以专利授权日为准一年内),发明专利每件补助2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补助0.2万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补助0.1万元(一家单位每年最高补10万元)。对通过PCT申请获得授权的国外有效专利(以专利授权日为准1年内),发明专利每件补助5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补助3万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补助1万元(一件专利限一国补助)。
高新: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因合并、重组等情况后再申报的,均按重新认定补助。
其他资助:对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其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利息按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引导企业创建专利示范企业,企业被评为国家、省级、市级、区级专利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补助。
依据政策: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意见的解读
龙泉市
专利:对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每件2万元、0.3万元、0.2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5万元的奖励。同一件发明专利获得多个国外专利管理机构授权,只奖励一次;同一件发明专利分别获得国内、国外专利管理机构授权的,可重复奖励。
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高新: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每家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市外引进(迁入)高新技术企业,视同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贯标: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其他资助:鼓励企事业单位依照法律积极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市内企事业单位在专利权受到不法侵害或受到不实侵权指控时,积极开展诉讼维权行动。对取得胜诉的案件,每起给予诉讼费用20%的奖励,每起案件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依据政策: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青田县
商标:对获得“浙江制造”品牌认证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专利: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获得与其产业(事业)相关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每件0.8万元、0.25万元、0.1万元的补助。青田县户籍公民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分别给予每件0.5万元、0.1万元的补助,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内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专利在青田县产业化后,经认定,分别给予追加补助每件0.3万元、0.15万元。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其它组织等获得美、日、欧发明专利授权,给予每件3万元资助;对在其它国家、地区(包括港澳台)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给予每件1万元资助。对同一发明限资助一个国家或地区,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内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申请补助的专利授权地址应在青田县,以当年年度授权日期为准,补助费用发放期为一年,逾期不补。
对新获中国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金奖,中国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优秀奖和浙江省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金奖,浙江省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获丽水市专利奖的,给予发明人(设计人)匹配等额奖金。
高新: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国家级25万元、省级20万元、市级10万元、县级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含县外引进、迁入)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创业孵化成果显著的运营商给予奖励,在孵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一家企业,给予运营商奖励10万元。
贯标:企业参加知识产权贯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认证或省级知识产权卓越评价的,一次性奖励7万元(不重复享受)。
其他资助:鼓励支持开展专利质押贷款、专利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对开展专利质押资产的实际坏账损失,给予企业、金融机构一定比例、单笔不超过100万元的事后风险补偿。对发明专利转化为国家标准(含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含联盟标准)、企业标准,并经相应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政策:青田县创新强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
缙云县
专利:企业(或法人单位)获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每件给予奖励 6 万元,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或认定为省级及以上农业新品种,每件(个)给予奖励 2 万元。企业(或法人单位)同一年度内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 3 件给予奖励 l 万元,获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 5 件给予奖励 0 . 5 万元。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后三年内专利产品单年销售额达到 1000 万元(含)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获省级(含)以上专利奖的,按所获奖金 2 倍给予奖励。
高新:被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有限期内,以当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留县财政部分按照其上年度实绩增长10%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给予40%的奖励。
其他资助:鼓励积极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对企业按科技贷款实际年支付利息的15%给予贴息,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依据政策:缙云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科技创新奖励的通知
遂昌县
商标:首次获得浙江制造认证,奖励 20 万。首次获得省级名牌、市级名牌的,分别给予奖励省级10万元,市级3万元。(浙江制造认证、名牌奖励,农业、服务业参照执行)。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不含司法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各奖励 30 万元。首次获得浙江省知名商号的,奖励 8 万元。首次获得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或示范乡镇的奖励 5 万元(商标、商号、守信用、重合同单位等农业参照执行)。
专利:本县企事业单位(含人民团体)、户籍地在本县的自然人(以专利授权日为准),其当年所获得授权的国内有效专利中,发明专利每件补助 2 万元(含创新券补助)、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补助 3000 元。其当年所获得授权的有效国外发明专利每件补助 5 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补助 3 万元(一项专利限一国奖励)。
高新: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元;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
软件著作权:鼓励企业应用人工智能,对软件著作权每件奖励 2000 元。
贯标: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一次性奖励 6 万元。
其他资助:获得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10 万元、 5 万元。鼓励企业依照法律积极参加涉外专利的诉讼,对取得胜诉的案件,本县企业每件案件给予 50%的诉讼费(案件受理费)补助,此项补助最高限额 10 万元。
鼓励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对企业按专利权质押贷款年化3%给予奖励,从实际取得贷款月份开始计算,此项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限额20万元.
依据政策:遂昌县振兴生态工业改革创新三十九条
云和县
专利: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其权利人是法人组织的,分别给予每件1万元、0.2 万元的补助;其权利人是个人的,分别给予每件 0.5万元、0.1万元的补助;获得国外专利管理机构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每件分别补助 3 万元、1 万元(同一件专利获得多个国外专利管理机构授权,只实行一次补助)。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单位在同一权利人的情况下,同一年度内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个人同一年度内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高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5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奖励10万元;被认定为丽水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5万元。
其他资助: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县专利(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15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
鼓励权利人依照法律积极开展专利诉讼,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对通过法律诉讼维权的案件,每件给予胜诉人50%的诉讼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依据政策: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修订)
景宁畲族自治县
专利: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其权利人是法人组织的,分别给予每件 2 万元、0.3万元和0.1 万元的补助;其权利人是个人的,分别给予每件0.7万元、0.2 万元和 0.1 万元的补助;获得国外专利管理机构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每件分别补助 3 万元、1 万元(同一件专利获得多个国外专利管理机构授权,只实行一次补助)。为鼓励发明专利申请,在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后,按受理通知书与申请费用发票,可提前申请发明专利受权补助 2000 元。对同一专利权人,同一年度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补助金额总计不超过5万元。
高新:初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重新通过认定的,奖励10万元。企业非自身主观原因,认定申报不成功的分别给予申报费用补助10万元与5万元;被认定为丽水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3万元,重新通过认定的,奖励1万元。
贯标:企业通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其他资助:对获国家、省专利金奖(或外观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按上级实发奖金给予等额配套奖励。
奖励权利人依照法律积极开展专利诉讼,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对通过法律诉讼维权的案件,每件给予胜诉人 50%的诉讼费补助,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依据政策:关于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
庆元县
商标:支持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对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并被核准的,按每件核准商标注册费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一国家注册并被核准的,按每件核准商标注册费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专利:企业通过专利代理机构获得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分别给予2万元、0.2万元补助;个人、社会团体通过专利代理机构获得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分别给予1万元、0.1万元补助。未经专利代理机构获得授权的,在前款基础上减半享受。通过PCT申请国外专利的给予1.5万元补助(含省级补助)。在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补助3万元;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港澳台)减半享受。对同一发明限资助一个国家或地区。
对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有效期当年满6年的发明专利,给予一次性年费补助0.15万元;有效期6年以上的发明专利,第7-9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30%;有效期9年以上的发明专利,10-15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50%。以上经费均含省级补助。
对制造业企业首次累计拥有有效专利5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3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8件以上的奖励5万元;制造业企业首次累计拥有有效专利10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5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15件以上的奖励10万元。
高新: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5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县外引进(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同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贯标:对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贯标审核认证的,给予一次性5 万元补助。
其他资助:企业依法积极参加涉外专利的诉讼,对诉讼结果取得胜诉的案件,县级企业每起案件给予50%诉讼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企业利用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贷款的,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获国家、省专利奖(外观设计专利奖)的专利权人,按上级实发奖金给予等额配套奖励。
依据政策: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松阳县
专利: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其权利人是法人组织的,分别给予每件3万元、0.4万元和0.1万元的补助;其权利人是个人的,分别给予每件1.5万元、0.2万元和500元的补助;获得国外专利管理机构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每件5万元、1万元和0.2万元的补助(同一件专利获得多个国外专利管理机构授权,只实行一次补助)。
高新: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县外引进(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视同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贯标: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评价合格的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
其他资助:鼓励权利人依照法律积极开展专利诉讼,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对县域企业通过法律诉讼维权胜诉的案件,每件给予维权胜诉人50%的诉讼费用补助(包含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开展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按商标权、专利权质押登记额度的0.5%给予补助。以上年补助额度同一企业不超过10万元。
获国家、省专利金奖(或外观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按上级实发奖金给予等额配套奖励。
依据政策: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二十条意见
更多专利资助/高新认定/知产贯标政策,请关注“北京高沃知识产权”公众号(ID:gaowoip-com)回复“政策”查看。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号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
来源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閱讀更多 高沃知識產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