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腐败的清政府终于被民国替代,但老百姓依旧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军阀混战、匪盗横行……
从1912年到1924年,也就是民国元年到民国十三年,陕西军政先后经历了秦陇复汉军的张凤翙、北洋皖系的陆建章、皖系的陈树藩,再到靖国军败走陕北,冯玉祥进驻陕西。
本土军阀和外地军阀一直在争权,你占领渭北我占领西安,相互攻讦。
1924年这一年,关中特别的乱,尤其是西府地区盗匪纷起、民不聊生。王友邦、高金保、冯高升、李水娃、王大蛮等一众明匪、暗匪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头、拉起了势力。
老百姓们为了自保,或自发组织、或政府招募办起民团以对抗土匪袭扰,这种地方武装的成员当然也是良莠不齐,有的人明面上是民团乡勇,背地里却做着抢劫杀人的勾当,就是所谓的“明团暗匪”。
当时宝鸡县第七区的地方民团就是一伙披着乡团皮的土匪,他们的头目叫王海山。说起这个王海山小时候其实也是个温顺乖巧的孩子,只是自幼家贫,母亲早早撒手人寰,只能四处流浪乞讨,衣衫褴褛只能吃残羹剩饭充饥,在外流浪了几年,苦日子是在混不下去了,便又回到老家八鱼乡姚家沟投靠自己的伯母。
也许是幼年的流浪经历使得他对衣食无忧的好日子无比向往,成年后性格大变,往日的温顺不在,变得胆大妄为起来,铤而走险做起了无本买卖。
八鱼乡王六娃兄弟两人以前当过兵,从部队偷偷弄了把枪,常常背地里抢劫,在道上混出名声后便想扩大势力,遂邀请同乡的王海山入伙。王海山这个人是有野心的,哪甘屈人之下,找了个机会就干掉了王六娃两兄弟,自己坐上了头把交椅。
自立了山头,扩大了势力,担心政府来围剿,便给自己弄了个民团称号,征粮派款,作威作福。后来又买通了宝鸡县长余鸿升,余鸿升也是就坡下驴,围剿太困难,所以才给了个第七区地方民团的称号。
自从获得合法地位后,以前偷偷摸摸发财的之道再也看不上了,直接明抢,反正上边有人撑腰,地主豪绅都是自己朋友,霸占良田、侮辱妇女,肆无忌惮。
古时候有一种酷刑叫“刳剔”,这是殷纣王用过的一种刑罚,具体就不做详细解释了。一次,王海山看上了一位女子,女人死活不从,王海山大怒,让人将其绑在两棵树上,一刀刳为两半。
王海山有个堂弟还在读书,所以整个七区老百姓除了要供给“王团长”吃用外,还得每村每年二十块大洋贡献学费。
王海山以为搞定了宝鸡县长便能高枕无忧,其实是大错特错,他万万没有想到老百姓将状告到了省城,在省城部队的围剿下,王海山在宝鸡无法立足,便开始了流窜,只能再次回到“绿林”生涯。这个时候的省城早已不是民初时期的派系林立,省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围剿土匪,在各府各县的通力围剿下,最终在甘肃灵台唐家山将王海山击毙。
树倒猢狲散,匪首以被枭首,助纣为虐的小喽喽立马投降,至此,这一伙盘踞宝鸡与官府相勾结的土匪势力彻底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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