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惠安、泉港發出最新通告

連日來,

泉州多地發佈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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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惠安、泉港发出最新通告
晋江、惠安、泉港发出最新通告

晉江、惠安、泉港

也相繼發出事關偷越國(邊)境的最新通告

晉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第19號通告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擴散蔓延,為嚴防境外疫情從海上輸入,鞏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根據當前防控工作需要,現就嚴密防範新冠肺炎疫情從海上輸入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海上作業人員出海作業時,須做好自身防護,儘量避免接觸境外人員,防止感染新冠病毒。

二、嚴禁偷越國(邊)境和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嚴禁任何企業、個人私自容留、藏匿、運送非法入境人員(含我國公民、外國人)。

三、違反本通告第二條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廣大人民群眾要積極檢舉偷(私)渡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員的接收者(企業)。凡舉報有功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重獎,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幫助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舉報電話:110

舉報地址:晉江市公安局海防大隊(興盛路209號)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晉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27日

惠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關於嚴密防範新冠肺炎疫情從海上輸入的通告

(第23號)

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快速蔓延,為堅決防範境外疫情輸入、持續鞏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實保障廣大群眾身體健康安全,現就打擊偷越國(邊)境違法犯罪行為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各類船舶船東(船長)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遵守船舶治安管理責任制度;海上作業人員出海作業時,須做好自身防護,嚴格落實“七嚴禁一限制”(即嚴禁招用境外船員上船作業,嚴禁超越國界航行或停泊國外港口岸線,嚴禁海上過泊或轉渡人員,嚴禁搭載非報備出海的其他人員,嚴禁在海上購置或轉運國外入境物資,嚴禁漁船從事載客、運輸貨物等非漁業生產作業行為,嚴禁進入敏感海域航行及作業,限制在國內非船籍港停泊時船員上岸活動),確保境外疫情不通過海上運輸渠道輸入。

二、嚴格落實船舶管控。即日起從我縣沿海各鎮入港的各類船舶必須主動配合執法機關的核查。漁船、貨船、客船、快艇等各類船舶有下述第3條、第4條非法行為的,將依法嚴厲查處,“三無”船舶依法予以拆解,漁船呈報上級漁業主管部門依法取消漁船更新改造補助、油價補助。

三、嚴禁偷越國(邊)境。偷越國(邊)境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以偷越國(邊)境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新冠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患者偷越國(邊)境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嚴禁協助、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以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或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獎勵保護舉報。敬請廣大群眾積極檢舉偷(私)渡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員的接收者(企業),舉報線索一經查實的由屬地鎮給予獎勵5000元人民幣,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幫助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24小時舉報電話:110。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惠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27日

泉港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第17號通告

晋江、惠安、泉港发出最新通告

為嚴厲打擊境外入泉人員

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

此前泉州多地發佈通告

(點擊下圖瞭解重要信息↓↓↓)

晋江、惠安、泉港发出最新通告

END

聲明:因無法聯繫到作者本人,請本文所用作品的著作權人直接與小編聯繫,商洽稿費支付事宜。

來源晉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惠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泉港廣電

審核: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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