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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感情的婚姻,哪裡來的孩子?可能是你們的感情在柴米油鹽的現實生活中逐漸消磨殆盡吧!如果不是三觀不合,如果沒有成為敵我矛盾,如果真心為了家,為了孩子,夫妻關係是能夠修復好的!當然假如真的無法在一起過了,還是不要勉強維持,畢竟父母關係融洽與否,孩子是最有發言權的,孩子最能感知父母在家裡的情緒變化的。父母關係不好的孩子往往會有自卑的心理,這個對孩子成長非常不利,還會影響孩子以後的婚戀觀。以上是個人拙見,我們互相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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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確的認為———不該。
婚姻是感情的延續,一段沒有感情的婚姻沒有任何的理由去維護,哪怕是以孩子的名義也是不行。
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你復婚了,每天除了孩子以外,要和一個完全沒有感情的人生活在一起,你不覺得不知所措嗎?
而且你也要想想你們當初是因為而離婚。
如果你們當初離婚的分歧還是存在的話,那你們為了孩子而復婚以後,該有的爭吵還是會持續下去。
而爭吵不休只會帶給孩子更大的傷害。
有許多的孩子就是因為父母大聲的爭吵導致他們很內向甚至神經衰弱。
你覺得這樣的傷害你的孩子能夠承受嗎?
當然,我說過了,我並不是無腦的反對你們的復婚,畢竟破壞一樁姻緣並不是好事。
要復婚,我覺得要兩個前提:
不能拿孩子當藉口
這是大前提,如果你們不能夠解決當初為什麼離婚的分歧,你們就不應該復婚。
拿孩子當藉口無異於掩耳盜鈴。
不能因為怕孩子不能健康成長而給他帶來更大的傷害。
復婚並不只是一句話,你們的孩子現在已經在你們不幸的婚姻受過傷害,如果你們的復婚並不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話,那你能保證復婚後能不吵著要離婚嗎?
如果再離婚或是不和睦,你孩子怎麼想呢?
要知道孩子其實是很敏感的,從孃胎起就很敏感。
千萬不要認為他不知道。
苟延殘喘的婚姻還不如不要。
婚前協議
我知道其實你都這樣問了,說明其實你的心裡已經有了決定。
如果真打算復婚的話,一定要和前夫約法三章。
這樣也可以給自己留一條後路。
好了,就說道這裡吧,有不同看法的朋友歡迎交流!
歡歡的小團圓
再見只是陌生人,每一個成年人都理解的。一旦感覺對方就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樣子再維持也是徒勞無益。對方的不信任難以理解的對白,久而久之就堅持不下去,總想找藉口躲避離開。不懂經營之道就一定要墨守成規,不然只能兩份離。倆人缺少的是溝通,為什麼倆人才認識的時候沒有發現對方不是自己的菜嗎?都有果實了還想外面的草多美多綠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