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鹿城春意盎然
路边的花花草草开的可谓是赏心悦目
然而,有人为了一己之私
竟敢大白天的对绿化带干这缺德事
近日,昆山论坛网友“老哥哥”发帖爆料:2020年3月22日下午13时左右,在新镇派出所辖区长江北路,澳宇花园到江南明珠苑段发生的“高素质”事件。
图片中的女子
轻车熟路的搬走两盆花
路边还有汽车接应
看来是有备而来
戳视频,看大姐一套“行云流水”的神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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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这么多过往车流中
坦然搬走绿化带的花盆
这境界可真不是一般的高
帖子一发,网友们谴责一片
网友热议
@其实简单:当时应该呼叫支援~110
@哇擦酷卡:脸都不要了,也不在乎大家说什么了!
@柿子医生:两盆花能有多少钱…我服了
@张欧:这种人的素质也是太差了,这个花能值几个钱,还在快车道上明目张胆的!
@紫色の雪:这种花盆么也不好,花么也不是太好看,买两盆么也没多少钱,至于这样?那两盆花么不知道有多少人摸过
@当帅已成往事:传说中的采花大盗?
@polyemily95:两盆花也就10-20元真做得出
君子爱花,取之有道
绿化带的花草是用来美化城市环境的
不是让你顺手牵羊的
况且一盆花也没多少钱
竟然连这个便宜都要占!
昆山的“采花大盗”还不止这一位
此前
论坛网友们就曾多次曝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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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2天上门偷花
昆山论坛网友“铁马甲”发帖:门口的花一直被偷,监控看还是同一个人,该怎么办?警察管么?求支招儿!真想把脸部特写的高清照贴上来。
就在第二天
这位网友再度发帖曝光“偷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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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论坛网友“铁马甲”继续发帖:昨晚您又如期而至,我深感惶恐!您看到有灯亮着很警觉,路过摄像头还知道捂脸,且认为您还是有点要脸的,所以之前发生的几次,我思考过后决定原谅您了,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今天之后请您三思后行,如有下次我一定报警且追究到底!
自家露台的花被2名男子搬走
昆山论坛网友“nicehop”爆料:去年5月1日,本人亲自培育的一盆兰花被两个不要脸的小偷偷走。这盆花品种特殊,价值上千元,因为是我辛苦培育的,所以在我心里价值连城。
记住,偷一分钱也是偷,别以为偷走一盆花就不是什么事。你俩不要脸,我就让你俩出名,请认识他俩的朋友,转告两位,让他们以后手脚干净点。
这些行为真是太可恶了!
殊不知
偷花已经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
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装点环境的鲜花
却成了让素质显形的“照妖镜”
盗窃是违法的
花非自家栽,再喜欢也不能顺走
切莫为了小小的一颗绿植,丢了素质!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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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君扶你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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