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了國家標準《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 GB/T 38315-2019 ,該標準規定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程序、主要內容、預案的實施、演練考核,適用於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培訓及演練等工作。該標準將於2020年4月1日實施。
《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
一、範 圍
本標準規定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程序、主要內容、預案的實施、演練考核。
本標準適用於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培訓及演練等工作。
二、總 則
(一)預案編制原則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的編制應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二)預案的分級
預案根據設定災情的嚴重程度和場所的危險性,從低到高依次分為以下五級:
一級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無人員傷亡或被困,燃燒面積小的普通建築火災的預案。
二級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3人以下傷亡或被困,燃燒面積大的普通建築火災,燃燒面積較小的高層建築、地下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等特殊場所火災的預案。
三級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傷亡或被困,燃燒面積小的高層建築、地下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等特殊場所火災的預案。
四級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或被困,燃燒面積較大的高層建築、地下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等特殊場所火災的預案。
五級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30人以上傷亡或被困,燃燒面積大的高層建築、地下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等特殊場所火災的預案。
(三)預案的分類
按照單位規模大小、功能及業態劃分、管理層次等要素,可分為總預案、分預案和專項預案三類。
(四)預案實施原則
預案的實施應遵循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全員學習培訓、定期實戰演練、不斷修訂完善。
三、預案編制組織程序
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事故,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為組長,單位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預案編制工作組,也可以委託專業機構提供技術服務,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定預案編制工作計劃,組織開展預案編制工作。
四、預案的演練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火災高危單位應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在火災多發季節或有重大活動保衛任務的單位,應組織全要素綜合演練。單位內的有關部門應結合實際適時組織專項演練,宜每月組織開展一次疏散演練。
單位全要素綜合演練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專項演練由消防歸口職能部門或內設部門組織。組織專項消防演練,一般應在消防歸口職能部門指導下進行,保證專項演練能夠有機融入本單位整體演練要求。
組織全要素綜合演練時,可以報告當地消防部門給予業務指導,地鐵、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多功能建築,應適時與消防部門組織聯合演練。
演練應確保安全有序,注重能力提高。
五、預案的演練考核
單位應每年定期組織本單位全體員工對各級各類預案的學習、實施情況進行考核,結合各崗位職責分工,明確各角色考核要求,量化考核標準,納入單位總體工作考核。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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