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王某某一审宣判


案件发布|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王某某一审宣判

案件发布|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王某某一审宣判


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王某某一审宣判


2020年3月19日,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王某某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某被惠山区法院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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