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赞善:党员干部不按规定火化、私自土葬?举报!电话公布..
关于殡葬改革、殡葬用品治理的公告
为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推进绿色殡葬建设,进一步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根据《邢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邢办字【2020】1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沙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殡葬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积极发挥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和“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大力培育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推行火葬、严禁土葬,鼓励丧事简办,以“黑纱、白花”新式戴孝,严禁丧事活动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二)自2020年 4 月 15 日起,所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农村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一旦去世,必须无条件实行火化,同时宣传发动、鼓励带动其他群众积极落实火化制度。自 10 月 1 日起,邢台辖区内所有居民都必须实行火葬,不得火化后再装棺土葬。
(三)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林地、河道两岸和国省道干线两侧建造的各种坟墓以及散埋乱葬行为,全面进行整改,确保旧坟不露、新坟不增。
(四)2020年 4 月 15 日前辖区内所有生产、销售棺材、祭祀用品的工厂、门店自行关停,违规丧葬物品自行处置。15号以后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生产、销售和使用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销售棺木等为土葬服务丧葬用品和价格垄断欺诈等行为。
(五)建立举报制度。自4月15日起,对不按规定火化、私自置棺土葬等行为的党员干部,鼓励群众采取多种方式举报。
特此公告
沙河市赞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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