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銷了,欠的債該怎麼處理?這些法律規定需要了解

隨著經濟下行壓力的增大,許多公司不得不被迫破產或者註銷登記,由此產生了許多債權債務問題。北京嘉善律師事務所的常亮律師談及公司註銷時的債權債務的糾紛問題時說到,一般而言,公司註銷登記的原因多為經營不善,無法償還公司債務,資不抵債,最後導致無法繼續存在,因此,在註銷登記時往往會存在債權債務的糾紛問題。


公司註銷了,欠的債該怎麼處理?這些法律規定需要了解

案情介紹:

洪某和刑某系某有限公司的股東。2018年某有限公司與小張簽訂借款合同,向小張借款20萬元。 2018年10月1日借款到期,但某有限公司沒有償還小張借款。2018年12月小張到某有限公司要賬卻發現某有限公司已經人去樓空。經過查詢小張發現某有限公司已經在2018年11月註銷。

後來小張找到洪某和刑某要他們償還借款公司借的錢,但是他們卻說應當由公司償還與他們沒有關係,某有限公司已經註銷。小張能否要求某有限公司的股東洪某和邢某償還借款呢?


公司註銷了,欠的債該怎麼處理?這些法律規定需要了解


關於公司註銷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解散應當在依法清算完畢後,申請辦理註銷登記。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註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經依法清算即辦理註銷登記,股東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時承諾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案例分析:

洪某和刑某的說法不成立,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公司在註銷前應當由股東組成清算組對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算,清算組成立後應當通知已知的債權人,清算組的成員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以在某公司註銷前,刑某和洪某應當組成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由於洪某和刑某明知小張是某公司的債權人卻沒有通知小張,小張有權向洪某和刑某要債。

在這個案件中,北京嘉善律師事務所的常亮律師分析認為,依據法律規定,如果公司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清算、按照法定程序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那其法人人格會是絕對地、永久地消滅,同時帶來的法律後果是其不能清償的債務也會被依法清除。從實踐上來說,這種情況是存在風險的。因為實踐中大量存在未清算就註銷的情形,也存在清算也難以發現的債務,所以此時若堅持上述規定,一概保護股東的有限責任,不管債務實際清償情況,則對債權人的利益保護實屬不利。

北京嘉善律師事務所常亮律師補充分析

公司註銷了,欠的債該怎麼處理?這些法律規定需要了解


在實踐中,許多專家學者認為以下的幾種情況,公司在註銷後仍要承擔賠償責任:

1.公司註冊資金不到位,出資不足的(虛假出資)、虛報註冊資本。

如果實際到位的註冊資金沒有達到公司法關於公司註冊資金的最低標準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產生的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公司和股東都要承擔責任);如果實際到位的註冊資金達到了公司法關於公司註冊資金的最低要求,股東對差額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2.股東抽逃公司資產,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

  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裡的連帶清償責任就是指公司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也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3.公司的實質股東僅一人,其餘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擬股東的。

  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

  5.名為有限責任公司實為自然人的獨資企業。

  企業主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權轉讓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性質變更登記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6.股東利用公司的獨立地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股東應該承擔連帶責任(即股東和公司都要承擔責任)。

此外,作為債權人這一方,可以蒐集被告公司在申請註銷時提供的《清算報告》《註銷決定》《承諾書》等證據材料提交給法院,這類材料往往能反映公司在申請註銷時是否依法清算,是否提供虛假清算報告騙取註銷登記,以及對未處理的債權債務的承擔問題。如發現證據線索,就可以起訴公司的股東或第三人。因為在公司註銷時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對於公司註銷後債務的自身承諾保證,屬於合同法中的債務保證性質。債權人可據此要求承諾的公司股東或第三人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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