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NBA的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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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4年,大衛斯特恩接手成為NBA總裁那天起,他就在想一個問題:如何能進一步的加強NBA在美國乃至世界的影響力? 在那個年代,美國籃球的綜合實力已經基本上是世界第一,但是,論影響力,論關注程度,都不及當時最為火爆的足球、橄欖球等。因為NBA黑人眾多,所以在一些白人中產階級的眼裡,NBA不過是低人一等“劣等”比賽。

然後,斯特恩和他的團隊在未來做了一個決定,這個決定直接加速了整個NBA的擴張版圖:造星計劃!

而斯特恩幸運的是,他們碰上了估計50年一遇甚至100年一遇的籃球奇才, 造星計劃的最佳人選:喬丹


這裡不是說喬丹名不符實,其實正好相反,喬丹是有史以來造星計劃最好的人選,甚至說他拔高了整個造星計劃的選人標準。

從此,整個NBA的文化,出現了很多有意思的文化現象,“忠誠”。就是其中之一。

NBA管理層把NBA球星塑造成極為偉大的英雄,甚至像是古時候守護一座城的將軍,看球有些年頭的觀眾應該還有印象,原來CCTV5拍攝過很多用古時候將軍形象類比球星的廣告和宣傳片。這就是NBA管理層向外界傳達這個文化的一種表現形式。

但是,這些年,大家也應該發現了,忠誠,不過是NBA造星運動的一個製造出來的文化罷了。

球員初入聯盟,自身沒有太大選擇球隊的能力,基本上是按照選秀順位來。也就是說,你以為球員真的想來這支球隊?肯定不是的,而且大多數都不是的,只是一份幾百萬的合同擺在面前,沒有人捨得而且有能力拒絕,就像剛畢業的大學生找工作那種狀態,好歹大學生拿了幾份offer還有選擇的餘地,而球員呢?根本沒有。

原來中國甚至美國的觀眾都不太關注球星球員的場外生活,他們只看到球員上場打球的那一面,他們沒考慮過大球市小球市,沒考慮過團隊氛圍,沒考慮過球員的家鄉在哪,甚至沒有考慮過球星和投籃訓練師的關係好不好,而這些,還有很多別的因素,他們都沒考慮,所以有些球員的離開,他們覺得不可思議,甚至是一種背叛.

其實,這不過都是聯盟的一種計謀所帶來的反噬罷了,球員也是人,也會為了合同上多幾百萬的美元,也會因為家在別的城市,也會因為對內氛圍不合適而換隊,就像那句NBA最經典的名言:Business is business.

忠誠?可以有,但是,不是必須的。畢竟,給他們發工資的不是你。


遊界大魔王


NBA畢竟是商業聯盟。

對於球隊:掙錢排第一位。成績好掙的錢就多,正比關係。所以交易很正常。

對於球員:打籃球是運動員的一個職業,我給你錢,你給我幹活,天經地義。換球隊只不過換個工作環境而已。

對於球迷:喜歡某支球隊是一隻精神寄託。不利於球隊的事情他們肯定不高興。罵也是正常。

所以,忠誠不忠誠都是別人在議論。對於球隊球員來說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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