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巷道引糾紛 傾情調解化積怨

2019年12月18日上午,麻斜司法所負責人張春琪接到山尾村張某一和張某二因公共巷道發生爭執的情況,於是立即和專職人民調解員張羅肇到山尾村瞭解情況。

現場氣氛緊張,矛盾一觸即發。張某一不同意張某二將磚堆在巷裡,阻礙他出入,雙方情緒激動,惡言相向,最後張某一報警讓派出所處理。派出所到場問話後,由於雙方糾紛情節較輕,又屬民事糾紛,教育後作出不予立案處理。調解員在瞭解情況後,依法依理讓耐心細緻地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指出有了矛盾應心平氣和化解,不要做出過激的行為。

經瞭解,該糾紛是2018年張某二建房時遺留歷史問題。張某一就張某二建房問題多次向區相關部門投訴,兩家因此埋下積怨。現為留巷問題,張某二託小兒子已多次登門向張某一家商量示好,因村中規劃橫巷為2米,雙方爭議的公共巷是橫巷,張某二願意多留1米,留巷3米,方便鄰里出行,並取得了張某一的同意。事後,張某一反悔,堅持要張某二留巷4.15米,導致矛盾激化,此後麻斜村委會多次調解,未果。

2019年12月23日上午,雙方到麻斜街道調委會參與調解。麻斜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張國偉、麻斜司法所負責人張春琪、退休法官陳平、專職人民調解員張羅肇、麻斜村委會副主任張志文等參與了本次會議。在調委會申明瞭調解紀律後,雙方陳述自己的看法和理由。張某一認為留巷距離要經過鄰里同意,要留出消防通道,提出至少要留巷4.15米;張某二認為村中規劃的橫巷距離為2米,他沒有違背村裡的規定,而且他願意留巷3米。為了證實村中規劃橫巷的距離問題,專職調解員找了前後三任村長了解情況,並證實張某二所說的橫巷留巷2米的說法是事實,但面對雙方爭執不下,調解員只能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指出遠親都不如近鄰,建議可以各退一步,在遵守村規劃的原則下,雙方都互讓互利,把矛盾解決。但由於張某一堅持留巷4.15米,決不退讓,因雙方分歧較大無法達成共識。


鄰里巷道引糾紛 傾情調解化積怨

2019年12月23日上午,張某一、張某二鄰里糾紛在麻斜街道調委會進行調解

當日中午,司法所負責人張春琪和專職人民調解員張羅肇不辭勞苦,又到雙方當事人家裡做雙方的思想工作,最終,在調解員苦口婆心的勸導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留巷4.15米。

隨著雙方簽訂調解協議,並在調解員的見證下定好巷界,歷史遺留問題得以順利解決。該積案之所以能在短短几天內化解,調解效率之高、效果之好,得益於調解員的辛苦付出和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的高度責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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