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生禁驾!!!
大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
这辈子不能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永远都不能再开车!
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惩罚了
然而,2019年9至12月
常州有10个人被终生禁驾了
首先我们来看看名单中都有谁
2019年9至12月
常州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那么,他们到底做了什么
才会受到这样的惩罚呢?
下面,蜀黍举几个例子
让各位小伙伴感受一下
案例一
2019年5月16日13 时24 分许,沈忠英醉酒(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6.6 毫克/100 毫升)驾驶苏DVXXXT 号小型轿车沿常州市新北区南湖路由东向西行驶撞倒余某(女,四川省巴中市人),致余某倒地受伤,车辆受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犯罪嫌疑人沈忠英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而是驾车驶离事故现场,后于当日13 时38 分报“110”,并步行返回事故现场向交通警察投案。余某经送医院
抢救无效死亡,沈忠英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案例二
2019年8月9日9时20分许,杨明宾驾驶赣FOXXX8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未悬挂号牌)沿常州市金坛区东高庄村道由南向北行驶至302 县道交叉路口,遇张某驾驶金坛A6XXXX5 号电动自行车沿302 县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事发路口,普通二轮摩托车右侧与电动自行车前部发生碰撞,致张某重伤。事发后,杨明宾驾车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三
2019 年03 月23 日21 时许,邵正清醉酒(经鉴定,血液乙醇含量为
126毫克/100 毫升)驾驶苏D5XXX2 轻型普通货车沿竹箦镇前马至洙汤村村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洙汤桥南侧处,撞到行人刘某,事故造成刘某受伤,后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邵正清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法律链接
蜀黍现在向大家科普一下目前
构成终生禁驾主要的两种法定情形
根据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构成终生禁驾主要有两种法定情形: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有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人员,将终生限制申领。
今天曝光的这10名驾驶员
其中有6名是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另外4名是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如果你害怕被终生禁驾
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
遵守交规,文明安全出行!
希望各位驾驶员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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