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於有序恢復我市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和“兩個教育”現場學習的通告
廣大駕駛人、駕校學員朋友:
當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為助力復工復產恢復經濟社會秩序,根據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關於有序恢復我省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和“兩個教育”現場學習的通知》(瓊公交警〔2020〕74號),市交警支隊決定從2020年4月9日起在全市有序恢復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和“兩個教育”現場學習業務,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恢復業務內容
1、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安全文明駕駛常識。
2、“兩個教育”:駕駛人違法記滿分教育和駕駛人審驗教育。
二、恢復業務時間
從2020年4月9日起開始恢復。
三、實施辦法
(一)機動車駕駛人考試
1、恢復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網上預約及考試,在疫情防控期間,網上預約指標在原正常情況下有適當降低,具體數量和時間可網上查看。
2、妥善處理好遺留考試問題。對原考試預約成功但因疫情防控而取消的申請人,將優先安排預約考試,學員可自行到交警支隊車管所駕駛人考試受理窗口申請。
(二)“兩個教育”
1、為方便廣大駕駛人和緩解現場學習壓力,“兩個教育”將採取網上和現場學習兩種方式相結合進行。
2、疫情防控前已參加學習且未完成學習的駕駛人將由車管所“兩個教育”受理窗口人員電話通知優先安排學習。
3、屬互聯網註冊用戶的駕駛人可在網上(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https://hi.122.gov.on)、“交管12123”APP)自行申請、選擇是否採取網上學習或現場學習。
4、滿分教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網上學習,必須進行現場學習:
(1)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
(2)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駕駛人;
(3)除本週期外,最近連續2個記分週期中有兩個記分週期有記滿12分記錄的。
5、審驗教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網上學習,必須進行現場學習:
(1)校車駕駛人及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9-11分的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
(2)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駕駛人。
四、有關注意事項
為了嚴格落實好疫情期間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所有考生及駕駛員:
1、要服從交警支隊車管所對學習考試的安排,服從現場民警及工作人員的指揮。
2、要自覺接受各考場、學習室的體溫檢測,自帶一次性手套。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和“兩個教育”現場學習,除需要進行人臉識別和考試過程抓拍的環節之外,其他過程要佩帶口罩。
3、要自覺遵守考場、教室秩序,嚴禁亂扔紙巾、口罩或其他垃圾,保持好人員之間安全距離,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特此通告
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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