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看直播得來的信息——
上午的庭審中,控方(檢察官)控訴陳世峰「恐嚇罪」和「故意殺人罪」。
(檢察官認為故意殺人成立的理由是——刀是陳世峰自己帶過去的。)
辯方(陳世峰)對「恐嚇罪」沒有異議,但是提出「過失殺人罪」。
主要的抗辯理由是第一:「刀不是自己帶的,來找劉鑫沒有謀劃殺人的主觀惡意。同時,殺人的刀是劉鑫遞給江歌的,然後劉鑫關門」
第二:「第一刀是奪刀後激動刺出,後續的九刀是怕賠償然後補上的」。
之所以能如此抗辯的核心原因是「兇器現在還沒找到」。
雙方提交的證據——
控方:30項證據,3個證人。
辯方:3項證據,1個證人。
除了「刀是劉鑫給江歌」的供述外,還有「江歌多次用肘部按門鈴,但是劉鑫都沒開門」的供述。
儘管「刀是劉鑫給江歌然後關門」的供詞讓人非常震驚並且不寒而慄,甚至符合我們對劉鑫這個人「惡毒的期待」,但是我們始終不要忘記兩點——
1,最惡毒最沒人性最該遭到嚴厲處罰的,是「殺人犯陳世峰」!
2,兇器沒找到是關鍵,所以現在處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階段,也給了陳世峰辯護的餘地。
但是,最關鍵的是——控方的證據非常多,相信檢察官敢控訴陳「故意殺人」,一定有比較堅實的證據證明「刀是陳世峰的」。
希望如此!
3,日本近十幾年實行「陪審員制度」,刀是不是自己主動帶的,對案件影響結果很大。
4,當然,陳世峰的說法可能是「實情」,但是更有可能是「為了利用日本和國內的輿論,而脫罪的辯護策略」。
所以大家一定冷靜分析,等待結果,不要被陳世峰帶了節奏。
5,萬一的萬一,陳說的是真的的話,事實就太黑暗了,我都不敢想象……
這是多麼可怕的畫面……
這是目前我看到的情況,小編會持續關注的。
真心希望真相大白,正義勝利,兇手和幫兇得到懲罰,江歌能得以安息!江歌媽媽走出陰影好好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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