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晚6時,碭山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王飛帶領隊員,在碭城鎮西關開展治安巡邏時,在某居民小區旁一超市門口,遇到兩名女子發生爭吵,於是立即上前勸止調處。
原來,兩名女子都叫張某,同住在該居民小區。當天傍晚,兩人在網上購買的物品都被快遞員放到小區門口的超市內。兩人一前一後來拿包裹,先到的張某隨便翻弄幾下,找到寫有自己名字的包裹後便轉身離開。後到的張某也找到了一個寫有自己名字的包裹,但經仔細查看發現該包裹並不是自己的,因為發貨的地址不對,於是她急忙聯繫快遞員。快遞員表示,按照她的要求,包裹確實已經放在超市了。由於該超市並不負責接收快遞,都是該小區居民為了圖方便放在店裡的,且店內貼有明顯提醒“一旦丟失,後果自負”。正在苦惱時,先到的張某拿著包裹返回超市,稱拿錯了包裹,而這個包裹卻明顯有被打開的痕跡。後到的張某一看自己的包裹被人打開了,頓時一臉不爽,沒好氣地說了幾句難聽的話。兩人話不投機,便吵了起來。
民警核實了身份信息後,發現兩人確係同名,隨後又將另一個寫有張某名字的包裹找出來,讓兩人分別確認,各自拿回了自己的包裹。之後,民警從鄰里和睦的角度,以及巧合、緣分方面入手,經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勸說,最終使兩人互相諒解。(陳揚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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