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趙傑)
A:你這兩天怎麼這麼多包裹呀?
B:你不知道啊,前幾天某電商平臺“618”,十分優惠!
A:你一個月工資就這麼些,是怎麼能買這麼多東西的呀!
B:你不知道吧?我申請了幾張信用卡,額度用完就用另一張卡來補
A:......
近日,被告人杜某某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四萬元。
案情回顧
2013年12月,秭歸籍男子杜某某在無錢買車的情況下,為購買豪車,冒用高收入的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同時以辦理購車分期付款為由將卡的臨時額度提升至48萬元,並在宜昌4S店分36期購得奧迪A6L轎車一輛,後在還款9萬餘元后開始逾期,並更改手機號碼四處躲藏,截止被公安機關抓獲,杜某某累計逾期本金30餘萬元。
檢察官說法
對銀行等金融機構來說,狹義上的信用卡所承載的,系髮卡銀行基於對客戶的一種身份信任而對其授權的信用額度,而信用額度其實就是一種限額浮動貸款。持卡人在刷卡時與銀行建立借貸關係,持卡人刷卡後應按時足額償還。簡單來說就是找銀行這個非“自然人”的法人借錢。
“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信用卡消費加快實現人們提高生活水平和質量的目標,反映人民消費水平的提高以及社會經濟水平高速發展,但從另一個側面也體現出人們在超前消費的過程中沒有充分考慮到自己的收入水平和還款能力,更有人大量申領各種額度的信用卡,通過“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清償債務,信用卡逾期利息以滾雪球般的速度增長,以至於“窟窿”越拆越大,欠下鉅額債務。到了還款時間,經發卡銀行催收兩次超過三個月仍然沒有歸還,就構成了信用卡詐騙罪。
檢察官提醒,雖然信用卡消費屬於與銀行之間產生的借貸關係,但其本質仍然與自然人借貸相同,需要借款人秉持誠實信用原則,按時足額還款。逾期還款,透支的不僅是傳統抽象意義上的信用,更被實質上納入社會徵信體系,一旦被歸入失信黑名單,影響著一個人的徵信記錄,進而影響到人們貸款、繳費、出行等經濟行為。因此,在當今這個數字經濟時代,要認識到徵信記錄的重要性,謹慎、理性消費,打造屬於自己的誠信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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