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研發機構採購國產設備全額退增值稅

根據2019年11月11日財政部 商務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1號 《關於繼續執行研發機構採購設備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內資研發機構和外資研發中心採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具體條件請參考政策原文。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研發機構採購國產設備全額退增值稅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911/t20191114_3422652.html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