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發佈重要通知!事關中學、小學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印 發《關於規範中小學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流程的通知》, 對中小學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流程進行規範。

關於規範中小學新冠肺炎疫情

應急處置流程的通知

各市領導小組(指揮部),省直有關部門:

為切實做好中小學校開學返校工作,根據當前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在嚴格執行省委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118號、215號文件和省教育廳疫情處置領導小組30號文件基 礎上,現對中小學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流程規範如下:

一、自感不適或檢測異常的處置

在校內任何場所,一旦自感不適或檢測發現師生員工體 溫≥37.3℃,應由所在場所相關工作人員,立即將異常人員 帶至就近的臨時留觀點,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確 認佩戴規範),並在旁陪護安撫,同時報告學校疫情聯絡員 (一般為學校校醫或分管校領導)。

異常人員帶離後,場所其他工作人員登記現場師生員工 個人信息(如果人員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記),提醒在 場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注意規範佩戴口罩,勤洗手,減少人 員接觸,注意觀察自身狀況,然後繼續正常在校學習生活。沒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關現場人員不得離校。

二、臨時留觀點的處置

在臨時留觀點,一般由定點聯繫醫院駐校醫生或校醫對 有異常情況的人員再次進行體溫檢測(應使用水銀體溫計檢 測腋溫)和簡單詢問,如果確認體溫≥37.3℃或有咳嗽、腹 瀉等症狀,則啟動應急處置;如有境外或省外重點疫區旅居 史或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的,應參照疑似病例處置,立即啟 動應急處置。如果體溫<37.3℃,由校醫或定點聯繫醫院駐校 醫生根據實際,決定繼續觀察、返回恢復正常學習生活或啟 動應急處置。

三、轉運與診治

啟動應急處置後,按照聯防聯控機制,原則上由學校通 知120救護車到校,轉運患病人員至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熱 門診進行診治。患病人員是學生的要通知家長,中、高風險 地區不允許家長自駕運送,低風險地區可由家長自駕運送學 生到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學校有關工作人員應在 做好個人防護後(二級防護,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 ,隨行赴醫療機構予以協助,並做好記錄。

定點醫療機構經診斷排除新冠肺炎的,原則上須由醫院 提供診斷證明,症狀消失(發熱患者症狀消失48小時後,嘔 吐腹瀉患者需症狀消失72小時後)、身體痊癒再返校,嚴禁 帶病返校。學校要及時將排除信息通知現場登記的師生員工 ,提醒其仍需做好個人防護和觀察。

師生被診斷為確診、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 的,第一時間按要求上報。學校要第一時間上報主管教育部 門、當地疾控機構、當地疫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並告知 患病人員家長(家屬)。

四、確診後處置與善後處理

在當地疫情處置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下,疾控機構第一時 間進校指導學校共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篩查、 確定集中醫學隔離人員範圍、對相關場所進行終末消毒等工 作;公安部門應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維護秩序。如需要集中隔 離醫學觀察的人員為未成年學生的,學校要配合做好相關學 業輔導與心理安撫工作,其他善後處理可參照《山東省高等 學校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辦法》。

當地疫情處置領導小組組織對疫情處置的範圍和擴散風 險進行評估,決定是否停課、封校、停學以及復學等事宜。

五、其他要求

學校應在校門口、教室、宿舍、食堂、運動場等場所設 置臨時留觀點,其中教室、宿舍等場所每樓層至少設置1處。留觀點需避開必經通道,相對遠離師生集中活動場所。如多 人同時出現異常時,應各自單間隔離。

疫情防控期間,以班級為單位管理,不得組織跨班級的 聚集性活動,師生學習生活軌跡相對固定。師生員工以家庭 為單位每日監測、上報健康狀況、旅行史、接觸史等情況, 便於出現異常情況時第一時間快速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置 。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4月13日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記者 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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