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哪些情况下可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要注意什么?

筑龙标事通


我是企业教练詹sir,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关于您的问题,我的回答是:


我从2002年开始接触投标工作,直到2015年底之前,都在从事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现场开标、应答等工作,犯过错误,有过教训,也有500多个项目投标的经验。

下面分享下,在现场可以提出异议的情况和注意事项:

一、开标截止地点、时间。截标时间,是以招标文件或最后变更文件上的地点、时间为准。而时间是以开标现场的钟表时间为准。如果有时差,还要注意时差的问题,一般国内是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都可向开标工作人员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现场登记投标人名称、委托代理人名字、联系方式等信息。开标工作人员初步核查投标文件的封面、包装密封、盖章签字等细节,查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证明(具体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准备)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接受投标文件。

1、如果可能,携带公司公章、密封条等,到现场,万一有不符合包装密封、盖章要求的,现场可以处理。

2、如果招标公告要求,需现场查验证照原件的,也一并带齐,现场查验。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现场就坐,保持安静,不要交头接耳,等到开标截止时间到来。


四、开标截止时间到,开标工作人员宣布截止。会邀请几个投标人代表,上来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完好性。如果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异议的话,可以现场提出。


五、接下来就是,在所有投标人和业主代表或监督人见证下,开标人员现场拆封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付日期等信息,在大屏幕上记录显示。如果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对自己的投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宣读后,现场给予核实。


六、开标工作人员宣读完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信息后。会要求所有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退场,并保持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如果是竞争性谈判,一般要求委托代理人不要离开现场,接到电话通知后,要在15分钟内赶到评标现场,答疑、谈判。


PS:现在投标已经有了一些变化(1 )不需要购买标书,在招标机构的网站上进行注册,报名成功后下载电子文件(2)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不需要打印、复印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具体以各地采购招标机构的要求为准。


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我的回答会对您有帮助。谢谢。


企业教练詹sir


招投标开标程序经常会遇到以下情形,此时投标人可当场提出异议,小标对这些情形进行了简单的总结,供大家在招投标过程中参考:

1、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2、其他投标人递交标书超出规定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允许其参与开标;

3、其他投标人标书未按要求密封;

4、仅三家单位参加投标,但第三家迟到,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写承诺同意对其开标;

5、投标人授权材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齐全;

6、唱标过程中竞争对手现场提交降价声明作为投标报价;

7、投标人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

8、招标代理机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投标材料。

上述非穷尽举例,实践中还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需要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应变。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开标仅仅是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重要信息,对于投标文件的效力以及响应程度评审,都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环节解决。开标时仅记录开标情况,无权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判,对于投标人提出的关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异议不作评判,也无权答复,必须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解决。 投标人可在开标现场明确要求开标人将自己口头提出的异议或反映的情况记录在案。 这里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与《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质疑时限要求有很大差别。 政府采购中对于投标供应商有“异议”的问题,只有一个法条用到了“异议”一词,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关于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筑龙标事通


投标人有以下情况可以当场提出异议:

1、发现招标代理机构时钟与自己手表不一致,开标时间以哪个为准。

2、竞争对手迟到,招标代理机构允许其参与开标。

3、第三家单位迟到,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写承诺书同意其开标。

4、竞争对手标书没有按照要求密封。

5、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标准文件要求准备。

6、投标人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等情况。

补充说明:

《招投标法》第43条规定,开标时间应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地点应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36条规定投标人推选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也可以由招保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次,报价和标书的其他内容。

开标过程要记录,并且存档备查,现场开标基本都会有视频监控全程录制过程。


兵哥2020


现在投标都是先找人摸好了标底的、有专人专干这类事的、人和人...事和事、太复杂了、,水太深了....


鞍山二姐


发现围标的情况下可以提出异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