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盜竊遼河油田輕質油,8名“油耗子”獲刑

遼寧省遼河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專門以遼河油田為目標的“油耗子”團伙作出一審判決,以李極光為首的8名被告人構成盜竊等罪,

分別判處10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各處罰金。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下半年,盤錦城郊村民孫洪富通過弟弟孫洪偉與時任遼河油田曙光采油廠作業七區一計量接轉站站長李極光結識。同年9月,孫洪富、李極光經過預謀,由李極光私留輕質油並積攢液量,再由孫洪富駕車攜帶塑料壺將輕質油盜離井站,存放至孫洪富的一處私人儲油罐內。同年底,孫洪富、孫洪偉如願盜走輕質油。

2017年,孫洪富、孫洪偉陸續找來熟識的欒豔富、孫慶文、孫繼會、苗鳳新4人,如法炮製,多次合夥盜走李極光私留的輕質油。最後,孫洪富找來朋友孫繼國,將所盜的輕質油銷贓他處。

2018年5月29日,孫洪富等人被抓獲。經統計,該團伙銷贓以及被起獲的輕質油共計113.5噸,價值41萬餘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極光、孫洪富、孫洪偉、欒豔富、孫慶文、孫繼會、苗鳳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相互勾結,採取秘密手段竊取油田輕質油,數量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孫繼國的行為則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為此,法院判處李極光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3萬元;判處孫洪富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其餘6人也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並各處不同金額罰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