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生原創 ︳政治的起源與大地之法


李春生原創 ︳政治的起源與大地之法

人在大地上生存行走終要遵循大地之法,此即老子“人法地”之意。作為20世紀偉大的政治思想家和法學家的卡爾·施米特將土地自身擁有尺度,並且因此為身體定向視為大地對人的立法。“在這個前提之下,對土地的佔有以及隨之而來的分配,才是人間原初的法(這又是人對大地立法)。人在大地上耕作和行走所留下的痕跡,都是這兩個層次法的共同產物。但前者更是構成性的,是人類秩序的憲法。那麼,為什麼不可以設想全部大地的統一?在施米特的邏輯中,全部大地的統一,就是普遍均質的人類的共同佔有;這種佔有由於是普遍的均質的佔有,因而不構成政治的佔有。不夠成政治的佔有,實際上也就沒有所謂人類對大地的共同佔有。”(周林剛 :《以“門戶開放”對抗“大空間”》)


李春生原創 ︳政治的起源與大地之法

施米特對政治的理解已卓然上升到地人的關係角度,但他沒有進一步揭示出土地自身的尺度究竟指的是什麼,以及如何地為身體定向?而在《易經》看來,土地作為坤卦,其尺度來自於坎卦之水。八卦中先天為體,後天為用,先天之坤與後天之坎同位,坎水作為坤地之用,其實就是在為大地立法為身體定向。例如,《九家易》雲:“坎為法律也”;《爾雅》雲:“坎,律,銓也”;《說文解字》雲:“法,刑也,平之如水,從水”。

水流大地為水地比卦象。水流大地的過程實際是大地被分割的過程,也是水在大地的重力作用下往低處流,進而逐漸匯聚成河的過程。眾多支流與幹流之間構成一種自然、自由的親比存在。假如將九五之陽視為幹流的話,那麼比卦中的下面四陰可視為眾多涓涓細流,它們為避免乾涸的命運都從心底願意匯入九五幹流中(“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莊子·秋水》曾描述此景:“秋水時至,百川灌河。涇流之大,兩涘渚崖之間,不辯牛馬。”


李春生原創 ︳政治的起源與大地之法

當然,也有不願從者,比卦上六之陰即因乘剛九五,逆而不順,這實際又揭示出水系和流域的概念。大江大河都有各自流域,越過分水嶺就是其他江河之域。這個分水嶺則體現為水地比變成了水山蹇卦,蹇卦上坎為水下艮為山,即為分水嶺也。

如此,我們才能領悟:所謂政治與國家的出現實際是人類在模擬效法水流大地的自然之道。須知,人乃父精母血所成,人性即是水性,裡面包含善惡。有坤眾的存在,人性之水儘管天性自由,但終歸是要匯聚成河,接受九五之王的統御。《春秋·元命苞》曰:“王者,往也,神所向往,人所樂歸。”所以,人天生是個政治動物,政治是人在大地上生存的宿命。而政治的精義在於區分敵我,此施米特學說的根本之旨。在施米特看來,“政治思想和政治本能通過在理論和實踐中劃分朋友和敵人的能力來證明自己。政治的極致也就是那些明晰無誤地把敵人確認為敵人的時刻……在政治的歷史上,無論是國際政治還是國內政治,一旦無力或不願作出敵友的劃分,便標誌著政治的終結。”(施米特《政治的概念》)施米特的政治概念對應了比卦“上六:比之無首,兇”,上六就是政治中的敵人。


李春生原創 ︳政治的起源與大地之法

由政治的出現又進一步上升到國家的誕生。不同流域象徵不同國家,而流域又分層級,更大的流域包含著小的流域,象徵著更大的國家。所以,比卦“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作為分水嶺的水山蹇卦則體現出國土的疆域和國家的主權意識。惟有在國家疆域和主權範圍內,國家才能作為政治統一體來決斷敵友,我們或許可以從“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君子以反身修德”來體會其中的微言大義。而蹇卦中所謂“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其實含政治中得朋失朋之意。[坤卦曰“西南得朋”,“東北喪朋”。我個人理解,西南藏未,為一天和一年中地表最熱之時;東北藏醜,為一天和一年中地表最冷之時。熱脹冷縮,故有得朋(膨)喪朋(膨)之說。]有意思的是,從歷史上看,國家的最早形態往往是城邦,而城邦周圍往往有護城河,此為水山蹇卦之實證形態。

李春生原創 ︳政治的起源與大地之法


再從水地比變水山蹇卦象,我們可以進一步讀解出施米特對自由主義的批判。施米特認為,自由主義試圖逃避、無視或拒斥國家政治,而實際上如果沒有主權者對政治統一體的自我保存,就不存在自由主義的正常狀態和法律秩序。我們看到,政治統一體需要決斷的緊急狀態就是“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而自由主義或者不知蹇難或者無法解決蹇難。


李春生原創 ︳政治的起源與大地之法

不過,人性如水終歸於大海,而大海彼此間則浩瀚無涯暢通相連,是否意味著人類的文明將會迎來四海為家、天下大同的時刻?但即便如此,施米特的劃分敵我的政治概念並沒有過時,因為到那時,地球或許成為新的分水嶺,而人類又將可能面臨來自太空敵人的挑戰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