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亢對母體及新生兒的影響

​甲狀腺功能亢進症是一種十分常見的甲狀腺疾病,指各種原因導致甲狀腺合成和(或)分泌過多甲狀腺激素導致全身多個系統、器官興奮性增高,代謝亢進。各個年齡組人均可發生甲亢,但以育齡期婦女最多見。妊娠期甲亢的診斷及治療較複雜,如果不能夠恰當、準確地給予治療,將會對妊娠婦女及胎兒造成不良後果。

妊娠期甲亢對母體及新生兒的影響


妊娠期甲亢若未用藥或用藥而未得到控制,那麼將會對母體產生一系列嚴重的影響,包括產前子癇、甲狀腺危象、充血性心力衰竭、產褥感染等。與亞臨床甲減相比,通過研究發現,亞臨床甲亢並沒有產生明顯的圍生期併發症。

妊娠期甲亢對母體的影響

"妊娠期甲亢如治療不當或未經治療對胎兒或新生兒的主要影響是胎兒宮內發育遲緩、足月小樣兒、早產兒、新生兒甲亢等。胎兒的結局與母親的甲狀腺毒症的控制程度有關。在抗甲亢治療時,藥物可以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若母親接受較大劑量的抗甲狀腺藥物進行治療,則可導致胎兒甲狀腺激素合成障礙,引起胎兒甲減、甲狀腺腫及畸形。

妊娠期甲亢對新生兒的影響

母親甲亢,其新生兒發生甲亢的幾率是1%以上。其中16%的新生兒死亡、皮膚髮育異常等,還會出現新生兒體格痩小、肌無力、心動過速、發熱、呼吸窘迫或新生兒高膽紅素血癥等。查體可發現新生兒甲狀腺腫大、突眼、心功能不全、顱骨發育不全,甚至出現甲狀腺危象。超聲可以協助診斷胎兒甲狀腺疾病。甲亢胎兒生長受限,心動過速可作為診斷胎兒甲狀腺毒症的指徵,並可見到心衰所致的非免疫性水腫。胎兒甲狀腺增大可作為母親抗甲狀腺藥物使用的參考。如果在減少用藥的情況下胎兒甲狀腺仍持續增大,提示可能發生胎兒甲狀腺毒症,這與經胎盤至胎兒的甲狀腺刺激抗體有關,其滴定度與胎兒甲亢發生率相關。一般來說,新生兒甲亢常為自限性疾病,持續2~4個月後可自行緩解,症狀明顯者可使用PTU治療。新生兒甲亢的症狀、體徵可表現在出生時或延遲數天,一般多在生後10天左右就表現明顯,也有延遲至40多天表現出來相關症狀的,這可能與母親抗甲亢藥物的作用或某種阻斷抗體的存在有關。

妊娠期甲亢對母體及新生兒的影響


如高度懷疑胎兒甲亢,可經臍靜脈穿刺取血檢測甲狀腺素水平,這對確定胎兒甲亢和及時治療有很重要的意義,可以降低新生兒死亡率。出生後新生兒甲狀腺超聲診斷對臨床的評價很有意義。經胎盤獲得的甲狀腺刺激免疫球蛋白可引起胎兒甲狀腺腫及甲亢;TSH受體自身抗體也可存在於母親的血漿中,並通過胎盤到達胎兒,造成胎兒甲減,但不發生甲狀腺腫。臨床鑑別以上情況較為困難,通過新生兒甲狀腺功能的光譜分析可以幫助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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