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讀了魯迅的短篇小說《離婚》,內容講述的是主人公莊愛姑的丈夫施家“小畜生”看上了小寡婦,要和她離婚,莊愛姑不幹,為了尋求一個公道,她仰仗孃家人和夫家鬧了三年,最後在城裡七大人的調解下,糊塗離婚的故事。
莊愛姑,公然反抗“被離婚”的命運,是魯迅筆下最具抗爭精神的女性,這讓我想到了另一個和她有著同樣“離婚”遭遇的女人——白流蘇。
張愛玲的小說《傾城之戀》,對白流蘇離婚前的生活一筆帶過,但是鄒靜之改編的電視劇《傾城之戀》,卻用了一半的內容講述白流蘇的第一段婚姻。
和莊愛姑的婚姻經歷相似,白流蘇嫁給門當戶對的唐家少爺唐一元后,丈夫陋習不改,夜夜笙歌,沾花惹草,公婆對她百般刁難,各種不滿,隨著白流蘇和唐一元矛盾的加劇,唐一元和唱評彈的胡云好了,並納她為妾,白流蘇忍無可忍,和唐家展開離婚戰,憑著自己的智慧如願離婚。
小說《離婚》和劇版《傾城之戀》中的兩位女主,同樣嫁入門當戶對的家庭,同樣遭遇丈夫出軌“被離婚”,同樣求助過孃家的幫助,但是莊愛姑和白流蘇在對待離婚的態度上有著明顯的不同,這也致使二人最終得到了不一樣的的離婚結局。
兩位主人公相似的婚姻遭遇,迥異的離婚結局,在藝術作品裡,打打鬧鬧走向尾聲,留給我們的卻是無盡的沉思。
如何正確看待婚姻中的瑕疵——比如“出軌”,比如“離婚”,《離婚》和《傾城之戀》兩部作品裡,有許多值得我們現代人借鑑的經驗。
一、《離婚》莊愛姑和《傾城之戀》白流蘇“離婚遭遇”的相似之處
《離婚》寫於1925年,《傾城之戀》發表於1943年,兩部作品中的故事均發生在“五·四”運動後到解放前這段時期。
從兩位主人公身上,我們看到了封建男權思想對女性的壓迫,也看到了近代社會男女平等思想的萌發,面對不公平,女性不再默默承受,而是奮起反抗。
1.兩位女主在夫家的境遇差不多,且都是因為丈夫出軌“被離婚”
在小說《離婚》中,莊愛姑是莊家的小女兒,父親是當地小有名氣的人物,上面有五六個哥哥,15歲“三茶六禮”嫁給施家的兒子“小畜生”,遵守禮儀,孝敬公婆。
但是施家人對她這個媳婦卻不怎麼待見,動不動就辱罵、毒打,後來,愛姑丈夫和小寡婦勾搭在一起,想要將愛姑掃地出門,提出和她離婚。
在劇版《傾城之戀》中,白流蘇出身書香世家,家道中落,父親過世,母親當家,上面有兩個哥哥,適婚年齡嫁給暴發戶唐家少爺唐一元,過了一段夫妻恩愛的日子。
只可惜唐一元生性風流,日日在舞廳流連,還對白流蘇的軟言相勸心生厭惡,變著法兒和她作對,白流蘇本是秀外慧中、清高自傲的女子,面對唐一元這樣的丈夫,勸解過、抗爭過、妥協過,甚至想到用生孩子拴住他。
沒想到,唐一元不但不知悔改,還將風塵女子胡云納為妾室,白流蘇受盡屈辱,想盡辦法維護自己的尊嚴,最後,唐一元受不了白流蘇的抗爭,提出離婚。
莊愛姑和白流蘇,八竿子打不著的兩個人,家庭背景和婚姻遭遇卻驚人的相似。
在舊社會,女性地位低下,不管你在孃家如何高高在上,到了夫家,都得遵循“夫為妻綱”的封建倫理,女性不但沒有結婚的自由,就連離婚,也是夫家說了算。
社會發展到今天,男女平等,但是“被離婚”事件時有發生,鄰居何姐,就是結婚第3年,被丈夫單方面離婚,理由是他愛上了公司的漂亮實習生。
可見,無論哪個時代,婚姻裡都有變數,這就告誡我們,不要把婚姻當兒戲,謹慎對待,也不要期待婚姻一勞永逸,用心經營的同時,也要拿得起放得下。
2.兩位女主面對婚姻困境,都多次求助孃家
孃家對於女兒來說有多重要?一旦你在婆家受委屈,第一時間就會想到讓孃家為自己撐腰,孃家永遠是出嫁女兒的避風港。
《離婚》中,莊愛姑面對丈夫要和她離婚的無理要求,直接搬出孃家人為自己出頭,在和夫家鬧離婚的三年時間裡,她父親先是帶著六個兒子拆了夫家的灶臺,之後又聯合鄰里跟施家打架,還多次找人評理說和,可以說,孃家人為了愛姑這個女兒,實打實的上心。
再看《傾城之戀》電視劇裡,白流蘇第一次回孃家,是因為唐一元的花邊新聞讓唐家蒙了羞,唐家老爺和姨娘嚴厲責備白流蘇沒本事看好丈夫,白流蘇生氣唐家把自己當做收服浪蕩子的工具,回孃家找人拿主意,想要扳回局面。
第二次回孃家,是白流蘇得知丈夫唐一元公然和胡云出雙入對,回到孃家宴請兩位哥哥,說了自己的傷心事,希望他們為自己出頭,壓一壓唐一元的囂張氣焰。
看到她倆受氣後,無一例外地選擇求助家人,或尋求安慰,或搬來救兵,或討回公道,和生活在今天的出嫁女兒一樣:無論什麼時候,都把孃家當做自己堅實的後盾。
兩部作品中,莊愛姑和白流蘇,在外人看來,都嫁的很好,但是到了婆家後,日子過得很糟心,面對丈夫的惡劣行徑,她們沒有一忍再忍,而是選擇站起來反抗。
一方面說明,辛亥革命後封建勢力依然強大,另一方面也看得出,五四新文化運動浪潮沖刷了人們蒙塵多年的思想,婦女不再任人宰割,敢於向男權社會發起挑戰,維護自己的人格和權益,這是女性意識覺醒的體現。
二、《離婚》莊愛姑和《傾城之戀》白流蘇“離婚遭遇”的不同之處
還記得當初看《離婚》時,心裡特別憋屈,直到在電視劇《傾城之戀》中,看到白流蘇因為離婚,和夫家鬥智鬥勇,才慢慢釋懷了在《離婚》中的不快。
莊愛姑和白流蘇的離婚遭遇,有太多的相似之處,但是結局走向完全不同,莊愛姑最後同意離婚,表面看是她認可了七大人的調解,實際上是無奈接受,結局根本不是她希望的。而白流蘇,儘管在離婚之路上,一波三折,但是最後的結局是她想要的。
同樣“被離婚”,同樣為離婚事件拼盡全力,為什麼兩個人得到的結局如此不同?具體有下面兩點原因:
- 首先,莊愛姑和白流蘇的離婚訴求不同
小說《離婚》中,愛姑言辭激烈地表示出離婚的意向,但是,她的一切行為並未直指離婚,而是為了給施家一點顏色看看。
“要撇掉我,是不行的。七大人也好,八大人也好。我總要鬧得他們家敗人亡!”
“我是三茶六禮定來的,花轎抬來的呵!那麼容易嗎?……我一定要給他們一個顏色*看,就是打官司也不要緊。縣裡不行,還有府裡呢……。”
魯迅通過“撇”、“鬧”、“看”、“打”等一系列動作描寫,暗示我們愛姑其實並不想離婚,她就是在夫家受了不公正待遇,想要出口氣,討回公道。
既然不想離婚,就是還想回到夫家過日子,那她這樣打著離婚的幌子,把夫家鬧騰了三年多,還能回去嗎?
莊愛姑以刁蠻潑辣掩蓋離婚訴求的下意識行為,暴露出她反封建的思想只是萌芽,並不徹底。
而白流蘇離婚,看似被迫,實則主動權掌握在她手裡,面對看似光鮮實則四處漏風的婚姻,她曾拼盡全力修補過,可惜事情總不能如願。
當唐一元的荒唐行徑觸犯她的底線,當唐家人只把她當做拴住唐一元的武器,隨意數落時,白流蘇決意離婚。
比起婚姻,她更看重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她想為自己的命運做主,她想要有尊嚴地活著。
- 其次,莊愛姑和白流蘇在各自的離婚事件中,付出的努力不同
翻看小說《離婚》,莊愛姑在長達三年的離婚爭鬥中,一直跟著父兄的節奏走,先是拆灶臺、接著打架,最後搬出一波又一波的中間人說和,把夫家鬧得人仰馬翻。
那麼。對於“被離婚”,莊愛姑自己有沒有什麼特別行動?在魯迅筆下,我們看到她除了在外人面前大罵丈夫和公公為“小畜生”、“老畜生”以外,就是對著調停人控訴施家對她做出的種種惡行。
而白流蘇不同。
她雖然和莊愛姑一樣,也是因為丈夫的出軌“被離婚”,但是,她的“被離婚”有個小序曲,在唐一元提出離婚前,她為了試探唐家,主動提了一嘴離婚,看看能不能震懾到唐一元,讓他有所收斂。
沒有達到目的,她就找了律師打算走“離婚”這一步,當律師告訴她,只有男方率先提出離婚,她才能得到一筆錢,聰明如白流蘇,在決定離婚時,斷然不會淨身出戶,她還想為自己爭取利益。
鑑於前期每一次求助於孃家,哥嫂嘴上為他抱不平,但是從來沒有為她這個妹妹出手過,而母親呢,只管白家的面子,一直要求女兒忍耐。
所以,篤定離婚的白流蘇,這次選擇靠自己,她運用智謀,一邊為難妾室胡云尊敬自己,一邊白天逛街、晚上跳舞大肆花錢,一次次激怒唐一元,主動提出和她離婚。
仔細對比兩部作品,我們不難發現,莊愛姑之所以全面依靠父兄,除了因為她離婚的態度不堅決,最重要的是,她自己沒有一顆被知識和見識武裝的頭腦。
她粗俗刁蠻,沒有女人的溫柔、賢淑,丈夫出軌後,她不想離婚,只想出氣,也沒有想辦法挽回,而是以惡制惡,選擇在道理和勢頭上壓倒對方,最糟糕的是,她把希望寄託在代表封建勢力的七老爺身上,在他的震懾下,稀裡糊塗地認慫,同意離婚。
而白流蘇不同,她出生於書香世家,飽讀詩書,有頭腦,有見識,在結婚酒席上,面對丈夫和哥哥的衝突,她巧妙化解;新婚後,為了收服丈夫的心,或自學舞蹈,或設計為難丈夫的相好,或利用輿論的力量逼迫唐家為她敞門。
尤其是在離婚事件中,她懂得諮詢律師,當得知有權益可維護時,她以退為進,讓夫家主動提出離婚,並給她補償,一舉兩得。
培根說:思想決定行為,行為決定習慣,習慣決定性格,性格決定命運。
莊愛姑和白流蘇生長在不同的家庭,一個是沒文化、沒眼見的粗俗婦女,一個是飽讀詩書,積極接受新事物的知識女性,不同的思想衍生出不同的行為習慣,不同的行為習慣鑄就不同的性格,雖然兩位女子面對著同樣的“離婚遭遇”,但結局註定大相徑庭。
三、在“離婚”問題上,莊愛姑和白流蘇的經歷帶給今天的我們怎樣的啟示?
每一部優秀的作品,除了本身的藝術魅力,給我們以精神滋養,更難得的是,作品中蘊含的道理能夠啟迪你我規避生活的誤區,過更好的人生。
對比小說《離婚》和劇版《傾城之戀》,莊愛姑和白流蘇的“離婚”經歷,帶給我們兩點重要啟示:
1.面對丈夫出軌,比起“怎麼辦”,女人更應該問自己“要什麼”
小說《離婚》中,莊愛姑丈夫出軌,她“被離婚”,面對丈夫的惡行,她奮起反抗,讀者拍手稱快,遺憾的是,她至始至終不知道自己要什麼,明明不甘心被掃地出門,有意挽回婚姻,卻本末倒置,一方面搬出家人,利用暴行懲治夫家,讓自己離夫家越來越遠,一方面寄希望於代表封建勢力的七大人為自己做主說和,最終落得個90元交易離婚的下場。
比較而言,白流蘇就顯得頭腦清醒,她對夫家絕望後,當機立斷選擇離婚,知道家人靠不住,就自己找律師諮詢,最後憑藉聰明才智得到想要的離婚結果。
無論是舊社會,還是新時代,在婚姻中,女人難免遭受不公正待遇,當遭遇丈夫“出軌”時,不要被情緒困擾,或以淚洗面,或急著反抗,先想清楚自己“要什麼”,然後採取有效行動,才能把“出軌”的傷害降到最低。
2016年,體壇巨星林丹在老婆孕期出軌,林丹“好男人”人設崩塌,令網友大跌眼鏡的是,他的妻子謝杏芳選擇了原諒。
同樣遭遇出軌的還有董璇,丈夫高雲翔因為性侵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在真相沒有披露前,董璇無條件相信丈夫,在高雲翔出軌石錘後,董璇果斷離婚。
同樣面對出軌,謝杏芳和董璇的應對方式截然不同,歸根結底,是因為她們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麼,謝杏芳想要保全家庭,選擇和丈夫共同應對婚姻危機,董璇不能忍受親密之人的道德汙點,及時止損,選擇離婚。
莊愛姑的做法,讓讀者“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有時代的因素,也和她不徹底的反封建思想、拎不清的混沌思維有關。
而謝杏芳、董璇的做法,擺明了知道自己要什麼,沒有對錯,只有選擇,而忠於內心的選擇,就是最好的選擇。
2.應對離婚大戰,比起“求助他人”,女人更應該“依靠自己”
聽說過一句話:父母可以為你放棄生命,但是他們沒有辦法為你放棄生活。深以為然。
《離婚》中,我們看到,莊愛姑的孃家人,為了愛姑離婚的事,做了各種各樣的努力,看起來著實感人。但是,探查細節,我們會發現,魯迅處處暗示讀者,比起女兒的幸福,愛姑的父親莊木三更在意自己的生活,比如,他看重面子,還在乎金錢。
為了女兒愛姑離婚之事,他帶著兒子和鄉鄰同施家大鬧,為女兒出氣是一方面,更多的是想保全自己的面子,展示自己的威風,當砸了施家的灶,又有城裡七大人出面調解,莊木三面子和威風都有了,自覺鬧騰三年也夠了,最後只想拿一筆錢,同意女兒和施家離婚。
在愛姑不知情的情況下,莊木三已經和慰老爺單方面協商了賠償事宜,所以在愛姑和七大人據理力爭時,他並未出面幫女兒,直到聽見女兒被七大人說服,同意離婚,他立馬拿出紅綠貼(離婚協議)互換,並仔細點清了施家給的洋錢,好像一直在等待這一刻似的。
而在《傾城之戀》裡,白流蘇的孃家人更顯涼薄,上到母親,下到兄嫂,面對流蘇的求助,他們從頭到尾維護的只是白家的面子和尊嚴,至於流蘇的委屈,告訴她——“忍”就對了。
兩部作品,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自私。
孃家是出嫁女兒的避風港沒錯,但是,孃家人也有自己的日子要過,比起“女兒的幸福”這種虛幻的東西,他們更在意威嚴、面子以及金錢這些握得住的東西。
魯迅早就說過: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這句話在自家人身上同樣適用,更何況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孃家人能幫忙的始終有限,凡事還要靠自己。
過去的流蘇,求助孃家,一次次失望後,懂得了“靠人不如靠己”的道理,在跌跌撞撞的離婚大戰中,贏得了勝利。
今天的董璇,面對丈夫的醜聞,上有老下有小,誰都靠不上,只能靠自己,該接戲就接戲,該演出就演出,努力讓生活迴歸正常,正如她在《星空演講》裡所講:我們女人總能靠自己趟過去。
結語:
“費斯汀格法則”指出,生活中的10%是由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組成,而另外的90%則是由你對所發生的事情如何反應所決定。
莊愛姑和白流蘇遭遇了相似的“離婚”境遇,因為兩人的反應不同,採取的應對措施也不同,最後得到了不同的“離婚”結局——莊愛姑離得稀裡糊塗、憋屈至極,白流蘇離得明明白白,得償所願。
我們在這兩部表面相似,內裡迥異的“離婚”作品中,明白了:
婚姻是一本書,夫妻雙方是作者,要寫成喜劇還是悲劇,全在於作者的手筆,“出軌”、“離婚”是婚姻這本書中可能出現的章節,它對於婚姻的走向有著決定性作用,如何寫好它,要問自己要什麼以及應該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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