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制、備案制、合同制、勞務派遣有何區別?

很多小夥伴每天都會收到各大公眾平臺推送的招聘彙總,其中最多的就是事業單位招聘信息。仔細瞭解後發現,多數為聘用制、人事代理等。

那麼事業單位的事業編,聘用制、備案制、人事代理、政府購買等有什麼區別?今天小編帶大家一一梳理,方便各位小夥伴的選擇。

事業編制

這就是大家常說的事業單位的正式編制。

事業編制按照財政來源可分為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和自籌自支事業編制三種。

全額編制即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不允許也不能自主創收,完全靠財政撥款的單位,如公立中、小學校。

差額事業編制,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掛鉤,如公立醫院。

自籌自支事業編制,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事業單位,如政府招待所。

聘用制

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係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如今高校取消了事業編制,改為合同聘用制,新進入高校的教師都為此種編制,與事業編制基本一樣。

備案制

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係的職工,都應到登記註冊地的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我們可以把備案制理解為浮動編制,你在單位名額是你,但是人事網查不到你的名字,不具體到個人,隸屬單位。備案制人員的招聘方式和待遇等,與原事業編人員是完全相同的,但備案制定崗不定人崗位還是編制崗位,但是人員沒有編制,人走編制無,在崗編制在。而事業編制是編制隨人走,即人在編制在,人走編制走。

事業單位和備案制人員簽訂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合同到期了,雙方可以繼續簽約或者不籤,使雙方都具有一定的選擇權,是事業單位逐漸收回編制的一種方式。

合同制

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短期工人,是臨時性質的招聘方式。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臨時工”不佔用編制名額,合同到期之後,單位可以決定是否和你繼續簽約。

但是合同制有規定,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三年。

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係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

人事代理是和用人單位或者人事部門簽訂勞動合同,是合同工。其工資、人事關係、社保等,都是和用人單位直接發生關係的。人事代理的工資收入等個人待遇、社會地位,只略低於正式職工。如大學輔導員多為人事代理。

政府購買

指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就是通過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並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

勞務派遣

由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通俗的講就是我們的老闆是勞務派遣機構,我們的上班場所是單位。

勞動者與實際用人單位之間沒有合同關係,並不存在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關係,實際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於其與勞務派遣單位的雙務合同。

勞務派遣工的工資,是由用人單位支付費用給勞務派遣公司,由勞務派遣公司給付的,其工資水平不僅低於正式職工,也低於人事代理和合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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