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10個“維密”商標,算不算惡意囤積商標?

即將過去的11月,除了全民瘋狂的剁手節,還有首次登陸亞洲的上海“維密秀”。不過你們在欣賞大長腿的時候,小編還在苦逼地研究商標案例……

註冊10個“維密”商標,算不算惡意囤積商標?

圖片說明:上海維秘秀(不得不說,頭條君還是很給力的,提供了免費維秘秀照片)

最近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就一起自然人註冊“維多利亞的秘密VICTORIA’S SECRET”(簡稱“維密”)商標案件作出二審判決,簡單說就是認為:註冊10個“維密”商標,尚不足以認定為惡意囤積商標的行為,駁回美國維密公司的訴訟請求。

事情經過大致是這樣的:

2009年7月,姜恵娟申請了第7520054號“維多利亞的秘密VICTORIA’S SECRET”商標,申請類別為第42類,包括工業品外觀設計、包裝設計、造型(工業品外觀設計)、室內裝飾設計等。

註冊10個“維密”商標,算不算惡意囤積商標?

圖片說明:姜某申請的維密商標

美國維多利亞的秘密商店品牌管理公司(維密公司)對上述商標提出了異議,認為上述商標不應核准註冊。主要理由是:美國維密公司早在1993年就在第25類(服裝)上註冊了的“VICTORIA’S SECRET”商標,後來又註冊了中文“維多利亞的秘密”商標,且已經具有極高知名度。姜某申請註冊的維密商標構成對馳名商標的模仿和複製,侵害了美國維密公司的著作權、商號權等。不僅如此,姜某還在其它9個類別上申請註冊了“維密”商標,其行為明顯是故意複製、抄襲他人高知名度商標,擾亂了正常的商標註冊管理秩序,有損於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商標局裁定異議不成立,核准了維密商標的註冊。

美國維密公司不服,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複審。商評委也認為異議不成立,裁定維密商標可以註冊。

美國維密公司不服,起訴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京一中院認可了美國維密公司的主張,認為姜某的維密商標不得註冊。判決撤銷了商評委的裁定。

這下姜某不服了,向北京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北京高院最終判決:在案證據僅證明姜惠娟除本案訴爭商標外,還在9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上申請註冊了“維多利亞的秘密VICTORIA’S SECRET”商標,不僅數量較少,且對於姜惠娟而言均具有使用的可能性,且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訴爭商標申請註冊時引證商標在中國大陸已經具備較高的知名度。綜上,原審判決認定姜惠娟具有囤積商標的意圖依據不足,訴爭商標的申請註冊未構成2001年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情形。故駁回了美國維密公司的訴訟請求。

儘管如此,智凡知識產權提醒各位:搶注他人商標不可取,尤其是大量囤積他人商標、待價而沽的,還有可能被納入商標局惡意註冊嫌疑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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