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们通过大量中小企业合伙经营的案例,总结出关于合伙人股权分配的五大死局。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企业合伙人股权分配属于这五大死局中的一种,那你就应该警惕了一你的企业正处于危险境地,需要你重新对企业合伙人的股权进行分配。
即使是如今小米领军人物——雷军,也曾经在股权分配上犯过错。
【合伙人股权设计案例】
雷军在创立小米之前,就曾跟三个同学一起创办过一家企业。当时谁也不太清楚股权应该如何分配,最后经过大家协调决定4人平分,每个都是25%。
结果,这样的股权分配导致一连串的问题出现了:因为股份占比一样,在企业里没有人说了算,没有主心骨, 最终,企业倒闭了。
雷军在2010年创立小米,因为有了前车之鉴,雷军吸取了经验教训,在分配合伙人股权时,他是这样分配的:
- 雷军:77.8%
- 黎万强:10.12%
- 洪峰:10.07%
- 刘德:2.01%
正是有了雷军这样的股权分配,才使所有合伙人劲往一处使, 使得小米一路水涨船高,现在马上香港上市,公司估值达到上千亿美元。
【合伙人股权设计实操】
中小企业在分配合伙人股权时,要尤其避免出现“死局”。以下是合伙人股权分配经常出现的五大死局,希望中小企业创始人在创业过程中科学合理分配股权,坚决避免以下五大死局!
合伙人股权分配第一大死局:小股东称霸
在中小企业,有这样一种情况,虽然某个股东占的股份比例很少,但在企业里他说了算,我们举例说明一下。
我们今年年初辅助过一家企业,刚开始的时候这家企业有两个合伙人,他们的股权分配是这样的:一个占51%,拥有相对控股权;另一个占49%。后来,随着企业发展壮大,迫切需要一位技术人才。新加人的技术人才也希望拿到企业的股份,跟两个合伙人一起创业。这时,原先的两位合伙人经过商议,每人拿出2%的股份转让给这位新加入的技术人才。
这样一来,这家企业的股权分配就是这样的:大股东49%、二股东47%、小股东4%。按道理说,小股东的股份最少,在企业的分量应该最轻。
可是,一旦大股东和二股东发生矛盾出现纠纷,情形就不一样了。大股东和二股东找到小股东,希望他做裁判,这时候你就会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二股东47%的股份加上小股东4%的股份,正好是51%,而大股东的股份则是49%。这样的股权分配,最终导致企业里面老大和老二说了都不算,而是小股东说了算。谁去联合小股东,谁就会占有控股权。
所以,这样的股权分配是一个死局,是非常危险的,这就是“小股东称霸”。
破局之策
针对这一死局的破局之策就是把小股东股份的分红权和表决权分开。
合伙人股权分配第二大死局:按资入股
曾经有一家咖啡厅老板刚开始运作时,需要创业资金100万,他们有三个合伙人,大股东投入了50万,二股东投入了30万,三股东投人了20万,他们三个人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股权:50%:30%:20%。
这家公司的大股东,不仅投入了50万的资金,整个咖啡厅的管理运营也都是他出面解决。他在咖啡厅全职工作,就连周六日也不休息。而二股东和三股东只是开始创业时投入了一笔资金,之后就很少去咖啡厅,也不参与具体的经营,最多就是年底过去拿分红。
时间久了,大股东心里特别不平衡。从出资的角度来看,大家应该按照5:3:2的比例来分,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企业不应该单单按资金投入分配,还应该按人力贡献分配。大股东全身心的贡献,二股东和三股东没有出力,所以这样的股权分配是一个死局。
破局之策
中小企业创始人在跟人合伙时,不仅要根据资金投人分配股权比例,还要考虑人力贡献因素,最终结合各方面综合因素确定每个合伙人的占股比例。我们以咖啡厅为例,投资投人上大股东占50%,从人力资本的角度来衡量,如果聘请一位店长或总经理来管理这家咖啡厅,前期至少会给这个店长20%左右的股份。所以,出资50万的大股东,他至少应该占有67%的股份,才是比较合理的。
合伙人股权分配第三大死局:备胎股东
所谓“备胎股东”,是说一些股东经营着多个企业或者投资了多个事业、多个项目,并没有全身心参与到企业的经营中。他们不是全职工作,而是身兼数职。
在如今的经济环境下,创业成功率越来越低。即使所有合伙人都拿出100%的时间和精力创业也不一定成功,更何况企业里还有几个合伙人没有全身心经营企业。
破局之策
对于这样的合伙人,如果其投入了资金,那么可以不用分配股份给他,让他只享有分红权;如果只是投入了资源,那么可以按项目分红;如果既没有投入资金、资源,又没有投入精力,那这样的合伙人你还要他做什么?
合伙人股权分配第四大死局:影子股东
在创业的过程中,中小企业可能会跟政府部门或者某些协会组织有生意往来,并会给他们些干股或股份,给他们分红。刚开始企业不大,给他们股份也没有问题,一旦企业做大,问题就出现了。
我们有位学员李总,原本是一位国企的工作人员,离职后创办了一家企业,除他之外,企业里还有两个合伙人,因为这两个合伙人都拥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创业初期能给企业带来一部分稳定的收入, 所以李总给这两个合伙人分别分配了15%和10%的股份。
但李总现在很纠结,他的企业一旦做大之后, 就等于拥有了两个“影子股东”。所谓“影子股东”,指的是一没出钱,二没出力,还要给他们干股。企业存在10年,股份就要分给他们10年;企业存在30年,股份就要分给他们30年。李总觉得非常苦恼,如果不分配,又担心把“影子股东”得罪了。“请神容易送神难”,所以他特别纠结。
破局之策
对于这样一没出钱,二没出力的“影子股东”,唯一的破局之策就是把他们“请出去”,踢出局。
合伙人股权分配第五大死局:非出资股东
有一位姚总,他的企业里有一位老员工,跟着他快15年了,现在企业效益还不错,姚总就私底下向我们咨询:应该如何给这位老员工分配股份。我们让他说说自己的打算,姚总告诉我们,他想把这位老员工引人合伙人团队,给予一定数量的干股。我们很直接地跟姚总说:为什么不让这个人掏钱入股?姚总的理由是:我们一起打天下,像亲兄弟一样,如果让他掏钱的话,不太合适。
像姚总这样讲义气、不懂股权分配的老板,大有人在。岂不知,企业存在非出资股东的后果有多危险。试想,有几个人会对白白送来的东西倍加珍惜呢?交钱才会交心。只有合伙人投入了资金,他才会认识到股权的重要性,从而更加卖力地为企业作贡献。
破局之策
对于股权,上策为卖,中策为换,下策为送。也就是说,若股份能够卖,我们尽量把其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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