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我們屢屢在宣傳酒駕帶來的危害,但仍然有人不顧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危險鋌而走險,酒後駕車上路,“清醒”的瞬間還不忘自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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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晚20時50分,新羅交警大隊民警接到一名群眾報警稱,自己剛才酒駕上路,希望民警馬上過來將自己帶走。
龍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新羅大隊 民警 湯道海
當事人在交易城石橋頭某清湯粉店
接到報警後 我們民警馬上到現場去
發現一部黃色的助力車 燃油助力車
倒在地上 已經被砸壞了
我們以為是一起治安案件
通知110過來現場一併處理
這時,一名男子走了過來,自稱是報案人吳某,也是黃色助力車的車主、駕駛人。
龍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新羅大隊 民警 湯道海
嫌疑人表示說自己喝了酒
要接受我們的處理
表示自己 要求我們要吊銷他的駕駛證
根據這名群眾的自述
我們調取了沿途的監控
證實了確實是該名報警人
駕駛該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
民警立即對該吳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現場吹氣結果為180mg/100ml,遠遠超出醉駕標準,隨後,吳某被帶往醫院做進一步抽血檢查。在訊問筆錄中,吳某表示,自己當天晚上在吃飯的過程中喝了酒,又騎車經過多個路段到達報案地點的店鋪前。
吳某&民警
兩瓶勁酒
一個人
哦 中間還喝了兩瓶啤酒
吃完飯騎車 那邊有個臺階
很高哦 四五十公分 我就騎下去了
啟動起來 就頭腦一片空白
車的時候
我看到那個摩托車電瓶
下面底板全部掉掉
我是酒勁突然間上了
想搬張椅子 出來
我最近心情可能不好
最近家事很多
這幾年事情也很多
後面凳子才砸自己的摩托車
我既然摩托車這樣弄到了
我也不想說冤枉別人 我就自願報警
你當時為什麼喝了酒還要騎車呢
失憶掉
控制不住自己是嗎
對 沒有補充說明
我只是知道說喝酒的結果 後果
願意接受處罰
還是那句話,“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在這裡我們再次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切勿把這句話只當做口號,而是一定要落實在行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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