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支持農民合作社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

 日前,陝西省農業農村廳下發了《關於支持農民合作社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

,鼓勵支持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多種形式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讓更多的小農戶分享項目建設帶來的直接收入和長遠效益。

  《通知》指出,要優先安排農民合作社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對註冊一年以上,財務、經營狀況良好,土地流轉面積達到500畝以上規模,有項目建設積極性和籌資籌勞能力的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持其單獨申報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對在“十二五”以來高標準農田建設評估中,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現有流轉土地已“上圖入庫”,2018年以前實施過單一治理措施但未達到高標準農田要求確需提質改造的,可按照“缺啥補啥”的原則,對田、水、林、電、路等相關配套設施予以扶持;對納入扶貧整合範圍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在組織招投標中要簡化程序、減少環節,儘可能支持能夠帶動貧困人口脫貧的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鼓勵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承包經營方式,對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實行專業化、低成本、一體化服務。

  《通知》指出,鼓勵支持農民合作社為高標準農田建設提供全方位服務;鼓勵有積極性、有一定基礎條件的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有關規定程序,向相關部門申報並取得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有關規劃設計、施工、監理等資質,在項目招投標中與其他市場主體享受同等待遇;鼓勵具備相應經營資質和能力的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提供必需的砂石、苗木、機械、設備等服務;鼓勵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吸收用水戶入社或由用水戶組建用水協會,為農田灌排用水、設施管護、林木養護等提供配套服務。

  我省還將為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積極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創造良好條件;鼓勵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中標企業,本著就近、便利的原則,與當地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合作,解決好項目建設用工問題;各級農業農村培訓機構要組織開展定向培訓,提升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的組織化程度;提高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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