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或将试点“人才”签注,可三年内多次往来港澳

今后,大湾区的专业人才在粤港澳三地往来将更方便。记者21日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持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水平视频会议上获悉,广东正在配合国家移民管理局,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签发“人才”类签注等政策,经我省有关部门认定的湾区专业人才,将可办理三年多次往来港澳的签注,且每次逗留时间最长可达14天。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熊晓东建议强化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支撑环境,为此她提出,探索港澳地区面向青年创新创业人员往返三地的便捷签注和工作许可制度,针对频繁往返内地与港澳的青年创新创业人员,设置专门签注种类和办理通道,简化审核程序,允许具备一定专业技能资质的青年创新创业人员在三地内自由流动。

对此,省政府在建议答复中透露,国家移民管理局正积极研究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签发“人才”类签注。经由广东有关部门认定的粤港澳大湾区专业人才,可以申请办理 1 年多次或 3 年多次“人才”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 14 天。

根据现有政策规定,内地青年创新创业人员如需前往港澳,可以参照内地赴港澳从事商务、学术交流等活动的人员,申办 3 个月或 1 年多次赴港澳商务或其他类签注。其中商务签注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7天,其他类签注虽然可逗留14天,但有效期最长只有3个月。这意味着“人才”类签注一旦获准在大湾区试行,将大大便捷珠三角九市创业及法律、财会专业人才出入港澳地区。

省政府在答复中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出台更有力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便利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人员往来港澳地区,较好满足人才流动互补、粤港澳地区融合发展的需求。

【记者】骆骁骅

【作者】 骆骁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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